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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11780元,虚假承诺、霸王条款,请求全额退款

时间:2026-06-26

涉及单位: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您好,我要实名投诉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投诉人:王建峰

被投诉单位: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3293457178,

一、违规事实(四项)

本人因劳务纠纷委托该律所法律服务,6月24号25号先后支付2980元、8800元,合计11780元,查实四项违规行为:

1. 拆分收费,收费无完整书面依据

同一委托事项拆分两笔收费,仅2980元签署书面合同,8800元未签订补充协议、未列明对应服务项目,收费名目模糊;收款后仅提供简易电子票据,至今未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违反律师收费开票管理规定。

2. 合同设置无效霸王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合同多处单方面加重委托人责任、免除律所自身义务,签约时未单独高亮、口头告知风险:

①合同3.3条: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全部律师费不予退还;

②合同2.1条备注:案件调解、和解、撤诉,律师费一律不退;

③合同3.4条:仅因甲方配合瑕疵,律所即可扣留全部费用、无需担责;

上述条款符合《民法典》第497条无效格式条款情形。

3. 工作人员违规作出确定性虚假承诺,误导付费

律所萧主任微信明确向我承诺:垫付的全部律师费后期均可由被告承担、案件回款非常有把握,以此打消我的顾虑、诱导我支付全款;但合同风险告知书明确约定律所不承诺案件结果,前后内容矛盾,属于欺*误导。

4. 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监管要求

该律所虽本次收款商户名称显示为本所,但大量群众投诉该机构存在第三方企业代收律师费的违规模式,恳请贵局全面核查该律所全渠道收款流水、开票台账,核查是否长期存在体外收费、违规代收问题,落实《律师法》第25条律所统一收费的强制规定。

二、投诉诉求

1. 依法查处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上述全部违规执业行为;

2. 督促该律所解除双方委托合同,全额退还我服务费合计11780元;

3. 将查处结果书面/线上反馈本人。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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