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1
涉及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提供的《刘春奇刑事申诉复议复核申请书》、《刘春奇滥用职权罪的听证申请书》、《关于刘春奇滥用职权罪一案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书中都有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居住地址,并且《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信访答复函》湘检十部来访复【2026】12号文书也已正确送达签收。但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在2026年4月13日邮寄单号为1016063183290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快递时,故意提供虚假EMS中国邮政快递物流信息:收件人是1,联系电话是13873126493,详细地址是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省湘潭市,收件客户地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新华区104团,直接造成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快递员王鹏打了6天电话也无法送达《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给我,只能在2026年4月20日退回,如果不是蓄意故意为之的话应该是马上核对收件人邮寄信息而重新发送,而我天天苦等《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法律文书,迫于无奈在5月26日主动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窗口询问结果,得到的是昌检察官指着我说 “你拒接电话,你拒收我们的结果通知书”,现查实是他们故意提供虚假EMS中国邮政快递物流信息,让我收不到《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法律文书,并以我拒收之由终结终止刑事申诉检察监督权利,更丧失再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复审权利,我至今也没有收到《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法律文书。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