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请求对伤残民工姜孟芝申请撤销极度不公平的“了难协议”一案给予监督

时间:2026-06-15

涉及单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姜孟芝,男,42岁,工伤八级伤残民工。我2019年1月21日13时许,在长沙曙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施工的益阳市恒大绿洲小区批量装修项目工地从事广告牌安装时不慎摔下受伤,共花费医疗费近9万余元。出院诊断:右股骨颈等10多处骨折受伤。2020年7月13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2020)长人社工伤认字08046号决定认定我为工伤。2020年11月19日,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为伤残捌级。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仲裁委2021年3月30日作出天劳人仲案字(2021)第096号裁决:长沙曙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赔偿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26.7万余元。

2021年5月13日,天心区法院对该案首次立案执行,后承办人陈铁军在未执行到任何财产、未对被执行人进行任何制裁的情况下,于2021年7月23日作出(2021)湘0103执2854号之一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我提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等程序,天心区法院2022年3月2日作出(2022)湘0103民初73号民事判决,追加股东王风强、任可为被执行人。2022年7月22日,天心区法院恢复该案的执行,后陈铁军在我提供多个财产均不采取查控和处置措施的情况,再次以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为由作出(2022)湘0103执恢820号裁定,终结执行。之后,承办人陈铁军受对方请托,明知被执行人有财产不履行,不但不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任何制裁措施,反而一再威胁、欺骗我,说什么不接受几万元了难,以后一分钱都拿不到。当时我迫于急需钱救命和陈铁军的恐吓,被迫在被执行人起草的所谓和解协议上签字,将已拖欠30万多元的工伤赔款案(工伤赔款本金26.7万余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4万余元)被迫以9万元了难。直到2024年8月,被执行人才将和解款给我。拿到和解款后2024年12月,我向天心区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长沙曙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胁迫手段使我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字、明显对工伤伤残民工不公、严重损害工伤伤残民工合法权益的《和解协议》。天心区法院受理后,吴贵平法官在我因经济困难申请免交诉讼费期间,于2025年9月作出(2025)湘0103民初1511号民事裁定,按我撤诉处理。后我2025年10月再次向天心区法院起诉,再请求撤销该明显对工伤伤残民工不公、严重损害工伤伤残民工合法权益的《和解协议》,匡迪琪法官办理期间,明知我是工伤八级伤残民工,生活十分困难,在我向其多次提交免交诉讼费申请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伤残证明的情况下,仍2026年6月8日向我发出(2026)湘0103民初3559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要求我预交诉讼费2191元。

我作为工伤八级伤残农民工,从2019年1月工伤以来,历经近20个法律程序,已维权7年多(2019年1月至2026年6月),其中艰辛不是常人所能忍耐和接受。2023年10月16日《执行和解协议》是被执行人在有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拒不报告财产、有财产拒不执行)行为却未被任何制裁处罚、且威胁伤残民工不签字就拿不到一分钱的情况下违背内心真实意愿签订,而且该协议严重违法、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显失公正,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

现走投无路之下,我只得向上级领导求助,准予我免交诉讼费,同时督促承办人匡迪琪公正办案,依法撤销对我显示公平、伤天害理、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执行和解协议》,切实维护工伤伤残民工权益,不要让工伤伤残民工流血又流泪,好人遭殃、坏人猖狂!

求助人:姜孟芝

2026年 6月15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