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2
涉及单位:绍兴卓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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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我通过视频号、抖音平台关注到一家做全屋定制的公司,随后该公司主动联系我。2025年10月26日,我前往该公司样板房实地参观。商家现场承诺,当场下单可享受优惠,直接减免20000元。我实地查看样板房效果后,向该公司支付全屋定制定金46000元。后续商家为我出具了完整的全屋定制设计图稿,相关设计资料我至今留存。
2025年11月7日,商家致电邀约我到店面谈,现场敲定定制方案。该公司最初核算总报价为138000元,双方现场明确约定,全屋定制除瓷砖选购、本地水电施工由我自行负责外,其余所有项目、物料、工序均由商家全权全包。门店经理当场手写单据,列明所有包含项目及赠送项目,双方约定仅剩余10000余元尾款未支付,其余款项需现场结清。
当日我再次向商家支付78000元,前期累计支付款项已覆盖大部分合同款项,仅剩余一万余元尾款待完工结算。
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多次违背当初全包约定。原本约定由商家承担的物流费用,全部由我个人垫付,累计垫付金额七八千元。同时,原本应由商家负责的木工施工,也要求我自行找人对接、承担相关费用。
目前商家仅配送到场墙面金刚板、吊顶等部分材料,相关工程仅施工一半便停工。后续商家单方面提出,因材料价格上涨,需要我额外再加付60000元费用,否则不再继续施工。
除此之外,商家配送到场的所有定制材料,均无合格证、无品牌商标、无产品LOGO,属于三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我曾多次前往该公司门店沟通协商,要求按原约定履行合同、停止无理加价、提供合格产品,商家均予以拒绝,拒不解决问题。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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