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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投䜣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职称评聘工作不履职

时间:2026-06-12

涉及单位: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衡南县交通运输局不执行上级优先晋升晋级、评聘职称文件,不履职、不作为一:2021年9月18日,衡南县委组织部文件清组通(2021)22号: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派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乡村振兴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13号、《湖南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湘组发(2021)10号和《衡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衡组通[2021 ]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强化对驻村人员的关爱保障,县驻村办制定了《衡南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细则》清组通(2021)2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第五章考核激励第24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记功表彰、提拔使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称、评聘职称。衡南县交通运输局并没有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的文件,是典型的的不履职不作为,请上级组织督促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文件湘办法(2021)13号、湖南省委组织部湘组发(2021)10号、衡阳市委组织部衡组通(2021)29号、衡南县委组织部清组通(2021)22号文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拨使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二:2025年9月23日衡南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评(考)聘管理办法(试行)清交字(2025)26号没有有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称、评聘职称,在(四)现任职务:1、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计5分,副职计4分,股室负责人计3分,副职计2分;2、股级单位:负责人计4分,副职计3分;3、借调局机关工作人员:现任股室负责人计4分,副职计3分,一般工作人员计2分是没有上级文件规定职务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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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南县委网信办 2026-06-22 11:25: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再次投诉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职称评聘工作不履职”一事,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事专班针对您反映的诉求逐项核查、对接相关主管单位核实政策,并与您本人沟通,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工勤人员岗位晋升无空余职数相关情况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已按程序上报市、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并严格执行。按照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规定,工勤一级、二级岗位实行职数限额管控,仅在岗位出现空缺时方可办理晋升聘用,严禁超职数聘用。经核查,当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勤一级岗位处于超聘状态,县人社局已统一暂停全县工勤一、二级超职数聘用审批业务。您提出工勤二级晋升工勤一级的诉求,须严格执行人社部门“退一补一、考核晋级”管理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与人社部门保持常态化对接,紧跟全县工勤岗位统筹调整工作部署,待岗位出现空缺职数后,第一时间统筹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开展晋升申报工作。
    二、关于驻村干部同等条件优先评聘职称政策落实情况针对《衡南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细则》(清组通[2021]22号)第二十四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评聘职称”相关政策,我局人事股于2026年6月16日专程赴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原县驻村办)咨询政策释义,明确该激励政策适用对象为驻村在岗期间工作人员,以“同等条件优先”为岗位竞聘倾斜激励原则,并非拥有驻村经历即可直接晋升岗位。结合个人履历核查:您仅在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参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此后未承担乡村振兴驻村任务;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我局已于2020年按政策为您办理工勤三级晋升工勤二级手续,脱贫攻坚相关激励政策已落实到位。
    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评(考)聘管理办法(试行)》(清交字(2025]26号)相关说明
    (一)文件制定程序合规。为规范全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职级晋升工作,该办法起草阶段广泛征求局机关、各二级机构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全过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二)评分体系兼顾综合实绩,落实驻村倾斜政策。办法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维度建立量化评分体系,综合设置学历、工龄、现聘岗位年限、现任职务、工作实绩等评分指标,专门设置参与县重点工作(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专项加分条款,所有有驻村基层工作经历的职工参与岗位竞聘均可享受对应加分,充分落实上级驻村激励政策,不存在未执行优先晋升规定的情形。文件实施以来,全局所有有驻村经历干部职工在岗位竞聘中均依规享受加分优待,不存在未落实上级驻村激励文件的情形。
    (三)职务差异化加分符合单位管理实际。办法设置梯度职务加分,系结合不同岗位管理职责、工作负荷、履职责任差异化制定的内部量化细则,目的是区分岗位履职贡献,树立实干担当用人导向。该制度推行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普遍认可,有效杜绝“躺平”消极工作心态。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组织全局人事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职称评聘、驻村干部激励相关政策专题学习,精准吃透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确保上级激励政策落地落细。感谢您对衡南交通运输事业及我局人事职称工作的监督、关心与理解。如您仍有其他疑问,可前往我局人事股现场沟通。



    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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