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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庙交警判责不公办案程序违规

时间:2026-06-08

涉及单位: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子庙中队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投诉人: 陈光跃

被投诉单位: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子庙中队

涉及事故认定书编号: 第430722420260003160号

本人陈光跃,就2026年5月29日发生于汉寿县岩汪湖镇东向湖村十组弯道路段的交通事故,实名反映太子庙中队在事故处理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违法适用简易程序、未履行告知义务诱导家属签字、消极办案、偏袒违法一方等严重问题。恳请上级部门介入督查,撤销错误认定,按一般程序重新调查、鉴定、定责,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平正义。

一、事故真实经过:暴雨盲区弯道,紧急避险导致被动侧滑

2026年5月29日12时10分许,事发路段突发暴雨,雨量大、能见度极低。该路段为连续上坡、右转弯盲区,两侧树木杂草茂密,行车视线被天然遮挡,属典型视觉盲区。我当时驾驶摩托车靠右、匀速上坡行驶。在视线完全被遮挡的情况下,近距离突然发现对向驶来一辆无号牌四轮“老头乐”电动车。对方车速明显过快,完全不匹配雨天弯道、下坡会车的安全车速。我直观判断对方极有可能冲入我方车道。出于保命本能,我瞬间紧急刹车。但暴雨路面极度湿滑,加上弯道上坡惯性与紧急制动,摩托车不受控制地侧滑失控,车身倒地后滑移至对向车道,随即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

重点澄清: 我绝非主动越线或逆向行驶,而是预判危险后的紧急避险行为,车辆失控侧滑属于完全被动的意外结果。反观对方车辆,处于下坡、视线通透路段,却严重超速、未减速、未采取任何避险措施,是本次事故的核心诱因。

本次事故造成严重伤情:

· 本人陈光跃:胸骨骨折

· 乘车人刘雪妹:头皮撕裂伤、脚踝骨折

两人均为骨性损伤,需长期治疗休养,完全不属轻微伤范畴。

二、办案交警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未告知法律后果,诱导家属签字

本案伤情严重、事实争议大、存在明确鉴定需求,依法绝对不适用简易程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3条,简易程序仅适用于“财产损失事故”或“伤势轻微且各方同意”的伤人事故。

而本案:

· 胸骨、脚踝骨折、头皮撕裂,明显不属于“伤势轻微”;

· 我多次申请对对方无牌四轮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拼装、安全性能等司法鉴定,办案交警均予驳回。从立案到出具认定书共7个工作日,交警始终未告知:简易程序本身没有鉴定权限。而“有鉴定需求即须一般程序”是法定基本逻辑。

更严重的是,交警从未向我本人告知简易程序的法律后果,包括:

· 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本质区别;

· 简易程序无法开展任何司法鉴定;

· 签字后将直接丧失鉴定权、深度调查权和举证权。

相反,交警绕过我本人,由我女儿代签。我女儿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在完全不了解法律后果的情况下被误导签字,该签字绝不代表我本人同意简易程序或认可事故责任。

三、事故认定书事实错误、责任划分不公

1. 刻意回避对方违法车辆事实

对方车辆为无号牌、无合格证、无公告、无法上牌的非标四轮电动车,涉嫌拼装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依法禁止上路。多次申请车辆属性鉴定,均被驳回。认定书仅轻描淡写“未登记、准驾不符”,包庇对方重大违法过错。

2. 事故成因分析片面、不公

认定书完全不提暴雨、弯坡盲区、树木遮挡视线、对方下坡超速等客观诱因,也忽略我紧急避险、车辆被动侧滑的实际情况,仅单一判定我“越线行驶”,割裂事故完整成因。

3. 事实定性错误

将“雨天急刹、被动侧滑失控”错误认定为“主动越线占道”。我全程靠右正常行驶,险情下本能刹车,车辆滑入对向车道是物理惯性导致的被动结果,并非主观违法。

4. 责任划分逻辑错误

我车辆未年检、驾照脱检属行政违法,本人愿接受处罚。但与事故发生的直接因果无关。事故直接诱因是对方超速、违法上路、未减速避让。认定书却将与事故无因果的行政违法作为判定我主责的依据,因果倒置,责任错判。

四、办案消极、偏袒对方,存在人情干预嫌疑

· 我事故第三天即主动配合调查,对方却一直拒不到案、拒不配合,交警不催、不处置;

· 对方态度恶劣,至今分文未垫付医疗费,交警未督促、仅敷衍性协调;

· 对方公然对外声称 “已经找人打点,车随时可以取出” ,办案民警知情不查、不回避、不纠正。

综上,本案存在明显人情偏袒、选择性执法、刻意简化程序以规避车辆鉴定的重大嫌疑。

五、具体合法诉求

1. 依法撤销第43072242026000316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适用简易程序严重违法;

2. 退回普通一般程序,重新全面调查取证;

3. 依法启动司法鉴定,对对方无牌四轮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是否拼装、安全技术状况等全面鉴定;

4. 结合天气、路况、对方超速、我方紧急避险等全部事实,重新公正划分事故责任;

5. 对办案交警违法适用简易程序、未履行告知义务、诱导家属签字、驳回鉴定申请、消极履职、偏袒包庇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与执法问责;

所有伤情、经过、沟通情况均可核查。恳请上级部门正视基层执法乱象,秉公处理,还普通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投诉人:陈光跃

日期: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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