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8
涉及单位:蒸湘区住建局、高岭办事处、生态丽景佳和物业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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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丽景北门是小区门岗监控,仅具备视频安防监控,无法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更不具备消防联合控制能力,安防监控不等于消防监控,两者功能完全不同。
蒸湘区高岭办事处应投诉回复“目前消防监控室已迁址北门岗”的说法,刻意混淆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将门岗监控替代正规消防监控室,充分说明高岭办事处未严格核查现场设施是否具备法定消防控制能力,未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职责,纯粹“走过场”,属于行政不作为,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以“迁址北门岗”掩盖未合规完成整改,就在纵容佳和物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一直不会得到彻底解块。
根据巜衡阳市蒸湘区消防救援局委托执法公告》(2026年5月19日),高岭办事处已被依法委托行使对辖区内非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权,包括对消防通道被占、消防控制室空岗行为的责令整改。然而,至今无任何公开记录显示其曾向佳和物业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开展现扬执法检查或建立整改台账,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关于单位主体责任与基层监管职责的强制性规定。
高岭办事处作为法定委托执法主体,既未履行检查权,也未行使处罚权,更未启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基层监管“悬空”和责任“缺位”,使基层消防治理力量“形同虚设”,加剧了佳和物业长期无视消防法规,导致辖区内业主对高岭办事处基层监管效能产生信任危机,业主生命安全被置于系统性风险之中。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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