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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丽景佳和物业拟定消防改造业主表决事项两处条款违法

时间:2026-06-03

涉及单位:蒸湘区住建局 生态丽景佳和物业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生态丽景佳和物业2026年5月15日发布的《消防设施整改业主意见征询通告》,小区业主对通告内表决规则、表决比例两处条款提出法律异议:

一  、逾期未反馈意见业主计入参与表决基数的规则违法。

依据《民法典》第278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业主未在期限内主动反馈表决意见(沉默),视为未参与本次表决,不得计入参与表决基数。佳和物业单方约定“逾期不反馈计入参与基数,只做弃权处理”,在无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事前约定的前提下,私自单方创设计票规则,变相降低法定表决门槛,违背《民法典》立法规定,该计票条款无效。

二  、维修资金表决通过比例适用法条错误。

本项目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造消防设施,属于《民法典》278条规定的“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重大事项,法定生效条件:1  专有面积、业主户数双2/3以上业主实际参与表决。2 参与表决业主中专有面积、户数双3/4以上同意,该通告错误写明“参与表决双过半即可通过”,其表决通过比例适用法律错误,相关表决无效。

综上,全体业主强烈要求立即修正征询通告,废止“未反馈计入参与基数”违规条款,严格按《民法典》法定计票规则重新公告表决方案;更正维修资金表决通过比例,按照参与表决业主双3/4同意法定标准执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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