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9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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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湘江新区物业办公室/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您好!
我是长沙市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请在此处填写您的小区名称】的一名业主。近期,我关注到本小区目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1.8元/平方米/月。
为了更好地了解本小区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与质量要求,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依据《长沙市物业服务等级》及《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长发改价调〔2025〕8号)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部门咨询以下事项:
按照长沙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1.8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在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范围内,具体应当对应哪一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或四级)的物业服务?
此外,烦请告知该等级对应的具体服务标准细则(包括综合管理、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分项要求),以便我们业主能够对照标准,有效监督物业服务人的履约情况,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的良性发展。
感谢贵部门在百忙之中审阅此函,期待您的专业解答与回复!
此致
敬礼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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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长发改价调〔2025〕8号)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物业服务价质不符行政认定、物业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等事项,属于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职权。
从我街道属地管理职责来看,我街道无物业服务等级审定、物业费定价备案、行政认定及行政处罚等法定职权,仅依法承担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协调、矛盾纠纷调处、行业日常督导的属地监管辅助职责。关于该小区1.8元/平方米/月物业费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等级的完整服务标准细则、收费合规性核定等专业职权类问题,建议您直接向发改、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咨询,以官方法定核定标准及权威答复为准。
履职过程中,我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聚焦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工作。针对业主集中反映的物业服务不达标、履职不到位、服务质量欠缺等问题,我街道将依规开展督导处置,通过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方式,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对照法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逐项整改提升,补齐服务短板,规范日常服务行为。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细化辖区物业服务属地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物业履约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物业企业服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规履约、提质增效,不断规范辖区物业服务行业秩序,全力为居民营造安全、和谐、宜居的小区居住环境。
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与金山桥街道联系,电话:0731-8810337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