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8
涉及单位: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隆回县高家居委会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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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七江镇高家居委会4组村民。本村村民刘晃周,将村内一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开挖改建为鱼塘,目前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并且已经开始养鱼。
该鱼塘紧邻我家房屋地基,距离极近。前期深挖取土施工,极易造成地基沉降、墙体开裂,至今仍对我家住房存在大安全隐患。
本人不清楚对方是否办理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等合法手续,施工及使用期间,从未公示相关审批文件,也未征求村集体与周边住户意见。根据相关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普通耕地改作鱼塘也必须经过正规审批。该行为已破坏原有农田耕作层,改变了土地原有用途。
我已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作为证据。
诉求
1. 核实该地块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若是永久基本农田,无论对方有无手续,必须责令其填平鱼塘、彻底恢复农田耕种原貌。
2. 严格核查当事人是否持有县级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正规的农田改鱼塘审批文件和备案手续,村委会口头证明、手写白条一律不算合法审批依据。
3. 即便对方持有正规审批手续,也必须核查该鱼塘距离居民房屋地基的安全距离是否达标,彻底排查地基下沉、房屋开裂风险,保障周边住户人身及住房安全。
4. 本人目前长期在外地,无法现场配合核查,恳请工作人员实地入户实地核查,如实查清全部情况。
5. 请求本次核查、调查全程公正透明,杜绝村干部偏袒、包庇、隐瞒实情,严格依规依法公正处理。
6. 请将地块性质、有无合法审批、核查结果以及最终处理方案,电话如实告知本人。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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