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7
涉及单位:石碶镇派出所
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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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本人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镇送外卖电话问询客户具体位置时,遭客户辱骂,在交货时问了对方一句为什么要骂人?对方回答就要骂你怎么的?我怼了一句你这样随便骂人,一点素质没有,没有教养!对方立即朝我脸上吐口水,并用头撞我胸口,两人开始撕扯,对方对我拳脚并用,把我打成重伤,后经医院多次检查,确诊为左侧四根肋骨骨折,事后在派出所处理时,民警俞小勇和几位辅警否认我有骨折,说不够伤情等级,不立案,不处罚,不给我做伤情鉴定,不按正规的执法程序办案,暗箱操作,态度粗暴,直接硬性调解,还设计陷阱套路我在他们准备好的资料上签字,调解时伤情鉴定一字未提,却在资料中夹带一份自愿放弃伤情鉴定书,也不跟我说,内容也不给我看,直接叫我在他们指定的位置签字,当时我本着对穿制服的人民警察的高度信任,没有持任何怀疑就签了,万万没想到他们滥用职权,徇情枉法,明目张胆办人情案,关系案!他们目的只一个,就是帮打人者规避法律风险逃避法律制裁制造虚假证据,事后我发现被派出所玩弄算计,多次去派出所要求撤销调解协议,重新立案侦查,并索要相关证据,均遭到拒绝,无奈到海曙人民法院立案起诉,一审,二审法官在庭审时连关健证据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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