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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福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公然侮辱纳税人的投诉

时间:2026-05-21

涉及单位:长沙市开福区税务局伍家岭片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一、举报事项基本事实

1. 工单背景:本人于2026年5月4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购买格力空调(经销商:湖南鼎立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经销商在两笔订单中有一笔未开发票,销售删除我微信无法联系,后续核实找到了该笔发票。

2. 处理过程:该工单派送至开福区税务局-苏*处理,号码为188****8235,来电联系本人。

3. 违法事实:在通话过程中,该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言语粗暴,当本人提及"作为纳税人有权要求开具发票"时,其竟脱口而出:"你纳税人是什么东西啊?",公然侮辱纳税人身份。

4. 后续影响:该言论导致本人情绪激动,通话被迫中断,问题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且对税务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严重损害。

二、被举报人违反的法律规定、工作守则及规章制度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

1. 第九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该工作人员言语侮辱纳税人,违背"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法定要求,属于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三)违反《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

1. 第二十二条:"税务人员在接受纳税咨询时,应当准确、及时答复。对于能够即时准确解答的问题,给予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即时准确解答的问题,限时答复,并告知纳税人答复时限。税务人员在向纳税人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举止庄重,遵守职业操守。"

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言语侮辱,严重违反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不符合文明服务的基本要求。

(四)违反《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第二条:"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三、举报请求

1. 对被举报人苏*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 依据《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被举报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责令被举报人向本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4.要求开福区税务局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纳税服务礼仪和职业道德培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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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开福区税务局 2026-05-29 15:41:23

    网友您好!网络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先后两次投诉商家,2026年5月4日首次投诉商家未开具10500元发票时,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商家表示已于2023年2月17日开具发票。2026年5月7日,您再次投诉商家有7500元未开具发票,但与您联系时,您表示不确认是否未开具。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商家核实,了解到您与商家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建议您与商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对于您反映我单位工作人员态度问题,经核实,我单位工作人员基于核查的事实,告知您妥善处理与商家的矛盾,您反映的态度问题与事实不符。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开福区税务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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