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8
涉及单位:不动产中心,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12345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求助人: 本人(华瑞苑小区9栋204房业主)
购房时间: 2018年
求助事项:
本人于2018年购买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华瑞苑小区9栋204房。交房时按要求缴纳了31,000元,当时只给两张收据——一张代办费30000元,一张垃圾清理费1000元,从未开具正规发票,也从未提供代办费的具体费用明细。后本人已结清全部按揭贷款。
但不动产中心在本人在不知情、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将办理好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给了开发商,而非直接交付给房主本人!
本人多次向开发商讨要房产证,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以“欠门窗费用”为由,要求我再额外支付一万多元的门窗费用才能拿证。此门窗费用仅有开发商自行制作的一份报表,无任何正规发票,无任何国家出具的收费依据证明;且据了解,同一小区不同业主被收取的此项费用金额各不相同,毫无标准可言!
综上所述,本人目前面临以下四大核心问题:
1. 不动产登记中心违规操作——登记中心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将房产证交给开发商,严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2. 开发商违法扣押不动产权证书,以索要无依据的“门窗费”为前提条件。
3. 开发商涉嫌乱收费,门窗费无国家收费许可、无发票,收费标准不一,且无依据。
4. 代办费30,000元仅有收据,无发票,无费用明细,涉嫌违反收费管理规定。
5. 本人已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一个月,至今没有反馈结果,请求有关部门回应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业主的不动产权证。
⚠️ 强烈诉求:
1. 请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释为何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证违规交给开发商,本人要追究不动产中心的违规责任,并办理挂失补办新证;
2. 要求开发商立即无条件归还本人的不动产权证书;
3. 要求开发商就门窗费出具合法收费依据、正规发票,否则坚决不予缴纳;
4. 要求开发商就30,000元代办费提供合法票据及详细费用构成明细;
5. 追究12345受理拖延的责任,请求上级部门督办。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尽快介入调查处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开展核查、溯源及整改督办工作,全面核实相关问题及处置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核查及整改处置情况
2025年3月初,我局接到华瑞苑小区多名住户反映,该小区开发商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以业主相关费用未结清为由,私自扣押受托代办的业主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违规行为。针对该问题,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介入处置,多次约谈开发商负责人,严肃指出其违规扣押不动产证书、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明确责令其立即整改,无条件向实际购房业主移交全部扣押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2025年3月6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向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华瑞苑小区不动产分户证书发放问题的告知函》,明确四项整改要求:一是全面排查核查,对小区所有业主不动产权证办理及发放情况开展全覆盖、细致化核查,确保按揭业主不动产证书依规移交按揭银行,全款业主证书精准发放到户;二是溯源补发失联证书,对已办理但业主未实际收到的证书,全力溯源证书去向,主动对接业主沟通对接,确保证书足额送达业主本人;三是加快未办证整改,对尚未完成分户不动产登记的业主,限期督促公司补齐、提交完整登记申请材料,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登记手续,切实保障业主不动产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中心将对本次证书整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程公开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明确,针对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情形,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在官方门户网站刊发作废声明,注销原证书效力,准确更新不动产登记簿信息,并依规为申请人补发新证。此外,明确告知开发商,若未按期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我局将依据业主申请,依法依规为业主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收到告知函后,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当场承诺立即落实全面整改,足额、无条件发放所有扣押的业主不动产证书。2025年5月,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专项回访追踪及实地走访核查,该小区已完成证书全面发放,后续未再收到开发商扣押不动产证书的相关投诉、举报,违规问题已彻底整改到位。
二、涉事业主证件办理详细情况
华瑞苑小区9栋204房业主为张孝春、张桐英。经查,该小区属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督办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小区。2022年3月22日,该小区完成不动产统一登簿工作,因前期项目基础资料不完善,该小区业主不动产证书统一由县自然资源局集中保管。
2024年3月21日,业主张孝春、张桐英自愿委托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办理该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地合一登记)业务。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全套申请资料后,严格依规审核,确认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完成线上资料补充上传流程,并将不动产权证书移交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由其统一发放给业主。
三、不动产登记收费合规情况说明
本次该户不动产登记业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全程依规合规收费,无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减免或增设收费项目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相关规定,住宅类不动产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统一收取登记费,标准为80元/件。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仅按上述法定标准收取该户不动产登记费80元,无其他任何附加费用、代办费用及违规收费项目,收费流程公开透明、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完全符合不动产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开发商私自以费用未结清为由扣押证书的行为,与我中心合规登记收费无任何关联,属企业单方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不动产“登记难”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小区不动产证书办理、发放情况排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开发商扣押、拖延发放不动产证书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违规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持续规范登记及收费流程,主动公开收费标准、依据,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不动产权益。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