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9
涉及单位:长沙卿熙熙百货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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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举报单位:
1. 长沙卿熙熙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EQHU377A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湘府中路9号融程国际广场第1幢11层1154
2. 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302MA4LCH9U8F
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道关家社区贤童街250号
投诉举报事项:
长沙卿熙熙百货有限公司与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涉嫌虚假宣传、连环欺诈消费、未履行税务登记义务、偷税漏税、诈骗等违法行为,请求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秩序。
事件要素及详细经过:
一、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及过程:
1. 时间: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
2. 地点:全程通过线上平台(抖音、微信、企业微信)及电话沟通完成,无实体接触。
3. 人物:
● 被投诉举报人:长沙卿熙熙百货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及其经营者
4. 详细经过:
● 2026年1月:投诉人在抖音平台看到“回关免费领食谱”广告,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以“专业减肥服务”诱导消费。购买首份产品(598元)并承诺“无效退款”“一对一指导”。
● 2026年1月16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598元至指定账户。
● 2026年1月18日:收到产品后,对方安排“指导老师”电话联系(电话:020-62951945),声称需专业医生介入。随后,所谓“医生”(电话:020-62959307)诊断投诉人体质问题,要求分三阶段付费减肥,并承诺“后续无需再付费”。
● 2026年1月21日:投诉人通过微信链接支付第一阶段费用4580元至“卿熙熙健康管理”账户。
● 2026年1月30日:对方以“代谢调理完成,需进入分解脂肪阶段”为由,再次要求付费。投诉人反复确认“是否为最后一次付款”并得到肯定答复后,通过链接支付第二阶段费用22600元至“卿熙熙健康管理”账户。
● 2026年3月24日:对方以“脂肪未排出将危害健康”等威胁性话术,逼迫投诉人支付第三阶段费用。投诉人通过收款码支付26720元至“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与前期服务主体不一致)。
● 结果:付款后,对方未履行承诺,产品无效,且失联。经查询,两公司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税务登记信息。
二、关键问题与违法事实:
1. 虚假宣传与连环欺骗:
● 对方以“分阶段减肥”“无效退款”等虚假承诺诱导消费,实际未履行服务,且后续以威胁健康的方式逼迫付款。
● 企业微信认证主体(长沙卿熙熙百货)与部分收款方(娄底市唯一形象沙龙店)分离,涉嫌故意设计收款陷阱,隐瞒真实交易对象。
2. 未履行税务登记义务:
● 两公司均无税务登记,却长期从事收款活动,涉嫌逃避税收监管,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3. 偷税漏税嫌疑:
● 所有付款未开具发票,且通过个人账户及无关商户收款,涉嫌逃避纳税义务。
投诉举报诉求:
1. 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 对两公司虚假宣传减肥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
2. 请求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 核查两公司未履行税务登记、通过个人账户及无关商户收款逃避纳税的行为,追缴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 阻止两公司在未结清税款及消费者纠纷的情况下申请注销。
3. 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 对两公司以减肥为名,通过虚假宣传、收款分离、威胁健康等手段实施的连环欺骗行为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4. 追责经营者并赔偿:
● 依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两公司经营者退还全部费用54,493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 抖音平台广告截图及微信聊天记录(诱导消费);
2. 企业微信认证信息及聊天记录(证明认证主体为长沙卿熙熙百货有限公司);
3. 转账记录及付款凭证:
● 微信转账598元截图;
● 链接支付“卿熙熙健康管理”账户4580元、22600元凭证;
● 收款码支付“娄底市娄星区唯一形象沙龙店”26720元凭证及商户资质截图;
4. 指导老师及“医生”电话记录(通话时间、号码);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两公司经营异常截图);
6. 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两公司无税务登记信息截图);
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无夸大、捏造或诬告陷害内容。愿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调查需要补充材料,将及时提供。
未办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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