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8
涉及单位:德国都芳漆&菲玛艺术漆(邵东市东方家居广场店5栋31-32号)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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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本人邓海霞系房屋业主(其子)的实际装修经办人与付款人,所有款项由本人直接支付。
事实经过:
于2026年4月14日,本人在湖南省邵东市东方家居广场5栋31-32号的“德国都芳漆&菲玛艺术漆”门店订购乳胶漆及施工服务,支付预付款6000元,商家出具了编号为0001503的《销售出库单》。
因商家笔误,将原本应填写的4月14日误写为4月12日。
关键事实与证据:
1. 商家书面承诺: 商家出具的《销售出库单》上明确注明“在未开封的情况下,可以多退少补”。
事实现状:目前我订购的所有乳胶漆均未出库、未开封、未调色、未施工,完全符合商家公开承诺的退款条件。
2. 商家零损失事实:截至目前,所有订购的乳胶漆材料均未从门店出库,一直存放在商家处,未开封、未调色、未进行任何施工。且因我已自行安排亲属(姐夫)负责施工,未占用商家任何人力成本,商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损耗。
3. 纠纷起因:因对选定的颜色方案无法达成共识,本人于4月17日依据出库单承诺提出退款申请,但商家以“签单后不能退”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
投诉经过:
我与商家协商无果。为维护一名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于4月20日已拨打12345热线备案,并于4月21日书面递交材料至两市塘市场监督管理所,目前,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诉求:
恳请湘问·投诉直通车发挥监督作用,督办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协调处理。
希望能协调商家尊重其自身的书面承诺,在双方均无损失的前提下,全额退还我的预付款6000元。感谢相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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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年4月29日下午,工作人员到商家店铺现场了解,商家同意退款。工作人员已电话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