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8
涉及单位:湖南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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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3年5月31日与湖南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0111MA4LFR4049,法人:孙国强,联系人:雷小丽) 办理了中级职称服务,先后向该公司缴纳15000元整,合同中约定该公司承诺在两个评审周期(2023年-2024年)内可以办理好中级职称证书,且约定如超过此时间未办好,该公司将全额退款(15000元)给本人。
自合同履约以来本人与该公司对接服务的人员胡老师多次咨询代办服务进程的情况, 却均无实际进展,且按合约已过了两年服务周期,后续本人提出按照此前合同约定申请全额退款,并与该公司联系退费事宜,该公司告诉我会分批退款。至到约定的支付日期到了,仍没有收到退款,于是与该公司胡老师多次沟通退款事项,又与他们领导多次沟通,希望给予协助处理,均回复在落实。就此情形反反复复,编制各种理由拖延且不退款。其公司以办证为幌子,虚假宣传快速办理各类证书职称骗取钱财,收钱后不履约,拖延退款。
综合上述,我想要投诉该公司,骗取我血汗钱15000元,希望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处理,按合同约定追缴返还我缴纳的相关费用,谢谢!目前,就该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质量,造成我精神恍惚,状态低迷等情况。恳请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我实质性的帮助。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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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退款事项系您与湖南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之间因合同履行障碍及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合同履行争议引发的退费诉求,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我局依法予以调解处理。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投诉人湖南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该公司承认双方合同关系,同意您提出的退款诉求,但目前企业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导致无法立即退款,并非恶意拖延或拒绝退款。
我局执法人员已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该公司负责人已主动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解释,并明确表示将在资金筹措到位后尽快安排退款,预计最迟于2026年7月安排退款事宜。
我局将持续监督关注,不定期核查其履约进度,督促其尽快履行退款义务,并依职权对其广告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等行为进行监管,如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