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7
涉及单位: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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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教送阁
身份证号:130429********3634
电话:177****9888
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388786C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写字楼 B 座 45013 室
负责人:张兴亚
一、投诉请求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退还全部费用 10326 元;
认定被投诉人不尽职、不作为、严重违约,予以行业惩戒;
赔偿因拖延执行给投诉人造成的损失。
二、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投诉人签订《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执行阶段专项服务)》,委托办理与河北逐粟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我已按要求支付费用合计 10326 元,但被投诉人收取费用后:
未开展财产查找、未起草执行文书、未推进立案;
长期不沟通、不反馈进展、不履行合同义务;
严重违反《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
被投诉人只收费不服务,已构成严重违规违约,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综上,请求贵单位依法查处,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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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投诉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涉嫌“合同违规、主体缺失、规避监管、逾期违约、乱收费、重复收费、高价收费”的事项,我局已收悉,并转律所自查,请与律所保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您有律所违法违规的证据,可以依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投诉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投诉信、证据材料)邮寄至长沙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 258 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23楼
长沙市律协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电话:0731-85408110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