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6
涉及单位:雨花区香莲路交警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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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针对香莲路违停执法中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规及敷衍回复,提出升级投诉与问责。
一、 驳斥不实回复,揭露执法矛盾
贵大队回复称“对违停车辆均采取了短信提醒,十分钟之内驶离不予处罚”,此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敷衍塞责。
事实层面:众多车主均遭遇了“未收到任何提醒短信即被直接贴条”的情况。若真如回复所言“均已提醒”,请提供本人的短信发送回执或本人阅读状态的系统日志,而非仅凭单方面说辞搪塞。
逻辑层面:既然官方承认该路段“人行道增设护栏”导致车辆被迫停入行车道,这说明停车难是道路设施变更引发的客观民生问题。交警部门本应疏导为主,却借机进行高频率抄牌,这种“设障即罚款”的行为,实质是利用公共设施建设倒逼民生需求,进行逐利性执法。
二、 执法程序严重违规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长沙交警“柔性执法”政策,对于非严管路段,应当先劝阻、后处罚。
程序倒置:执勤交警在车主未离开、且未造成实际拥堵的情况下,跳过劝阻环节直接抄牌,剥夺了群众“纠正违法行为”的法定权利。
过度执法:在“交通事故频发”的隐患背景下,交警不优先疏导交通、不设置临时提示牌,反而将精力集中于“蹲守抄牌”,这是一种懒政思维,不仅无法消除隐患,反而因频繁停车受罚激化了警民矛盾。
三、 严正诉求
撤销处罚:鉴于执法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未实际履行提醒义务),请求撤销2026年1-4月份的违停处罚决定。
彻查作风:请求上级督察部门介入,核查该路段交警是否存在“罚款指标”考核及与物业的利益关联,严查这种“与民争利”的粗暴执法行为。
书面重答:要求承办单位针对“未收到短信却被处罚”的具体案例给出合理解释,而非复制粘贴模板回复。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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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因近期香莲路人行道增设防护栏,大量违停车辆违规停放至行车道,导致通行车辆视线受限,交通事故频发,引发群众投诉。雨花大队辖区中队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香莲路违停车辆进行管控。
香莲路(弘阳万候府至佳兆业湘府熙园路段)为非严管道路,依据相关规定,非严管道路停车,除违规停放于斑马线、网格线区域外,民警对香莲路(弘阳万候府至佳兆业湘府熙园路段)违停车辆均采取短信提醒,十分钟之内驶离违法地点将不予处罚;香莲路(香樟路至长塘路路段)为城市严管路段,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公示》,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香莲路(香樟路至长塘路路段)为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在该路段违停,将严格进行处罚。您对处罚如有异议,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雨花区交管大队法制办申诉或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雨花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雨花大队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