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2
涉及单位:岳阳县万兴佳亿超市(富安店)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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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是市场监督部门的事,我的商品已经退给超市。但是超市的问题依然存在!反应问题只是希望超市经营方不要随意宰客!最主要的是超市售后服务台那边认为他们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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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内容已收悉,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对于您反映的商品未明码标价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超市因补货上架未及时张贴价签,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事实清楚。关于两次购买价格差异问题:由于商品价格受成本、促销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售价出现波动,商家依法自主定价,属于正常市场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二、处理情况
对未明码标价行为,我局已责令涉事商家立即整改、补全价签,同时告诫商家严格加强价格管理,目前商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鉴于涉事商家属初次轻微违法,且现场立即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六条》:“未损害消费者权益、轻微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处罚 ”、《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规定》:“经营者不标明价格,初次、及时改正、后果轻微的,不予处罚”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特此回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