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8
涉及单位:祝家桃林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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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滩头镇祝家桃林村八组吴四喜强行霸占我家自留地十几年,违法违建,本人多次向村委会,镇执法大队反映情况,村委会不理不睬,原因是吴四喜小儿子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伤一科当主治医生,大儿子在影视公司当编剧,他老板是长沙雨花区的政协委员,俩人找关系给村书记李建成,驻村干部袁玄飞打电话,所以李建成,袁玄飞帮着他们一家不处理此事,也不上报给镇政府。镇执法大队给村委会打电话,村书记李建成也不理不睬,一个村主任敢对政府公职部门工作人员不理不睬,闻所未闻,我的诉求,第一按照土地法十四条规定,村委会,镇政府要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并且公平公正处理此事。第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李建成,袁玄飞立案调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事实后,依法依规对二人进行职务处理并给予处分,请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县人民政府督查督办此事,请湘问实时跟进报道此事,感谢各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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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及查阅资料,您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吴某喜屋后土坎,2012年,在时任村主任、组长见证下,您弟弟祝某华因建房需要,与吴某喜签订了土地兑换协议,您父亲祝某伟亦在该协议上签名。该地块的使用权归属存在历史协议依据,吴某喜在该兑换土地上修建了临时棚子已10年以上,并非近期新建。
您及家人曾多次向村、镇反映该问题,镇村两级已组织正式调解4次,具体情况如下:第1次(2026年2月10日):镇村干部约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达成初步意向;第2次(2026年2月28日):吴某喜与您父亲同意新界址,但您及配偶不同意;您的儿子祝某波将对方已存在10年以上的临时棚子打烂;第3次(2026年3月4日):进行了界址丈量,村干部起草协议,调解至深夜,您方未签字,于第二天对界址提出异议;第4次(2026年3月5日):镇综治办、司法所到场,吴某喜同意您方提出的新界址,但您当晚再次反悔。因您方多次反悔、拒绝签字、破坏对方财产,导致调解无法落地。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权属争议。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滩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