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5
涉及单位:韶山乡韶润村曹家组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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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韶山乡韶润村曹家组长期克扣截留征地补偿款、恶意拖延履行法院判决
致使群众家庭致残致贫的情况反映
呈送:
韶山市纪委监委、韶山乡党委政府、韶山市人民法院、韶山市信访局、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反映人:
毛新联,女,1971年10月8日生,住址:韶山市韶山乡韶润村曹家组4号
毛金伟,男,2002年3月27日生,住址同上
被反映单位及责任人:
韶山市韶山乡韶润村曹家村民组
负责人:何向阳(组长)
一、基本事实
反映人与曹家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1日作出(2017)湘03民终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生效后,曹家组及组长何向阳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无视村民合法权益,长期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应分给反映人的征地补偿款本金51620元。反映人历经近八年持续反映、多次讨要,该组始终推诿扯皮、拖延不付,直至2026年3月31日才勉强付清本金,但对法律明确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28482.63元至今分文不付,继续恶意拖欠。
二、行为性质恶劣,涉嫌违纪违法
1. 曹家组及相关责任人在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对村民区别对待、克扣截留、故意拖延,并非正常分配争议,而是利用管理集体资金职务便利,侵占、扣押群众应得补偿款,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
2. 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职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相关规定,同时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属于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侵害弱势群体行为。
3. 长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严重挑战司法权威,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三、造成严重家庭灾难,后果触目惊心
因曹家组长达近八年非法扣押征地补偿款,反映人家庭长期维权无果、生活无着,承受巨大精神与经济压力。
反映人丈夫本患有精神疾病,在持续刺激与重压下,突发严重脑溢血,经抢救后终身偏瘫、半身不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成重度残疾人,需专人24小时照料。
家中唯一劳动力倒下,经济来源彻底断绝,常年医药费、护理费开支巨大,家庭负债累累、极度贫困,基本生存难以保障,一个家庭因村组干部的拖延克扣行为彻底陷入绝境、濒临破碎。
上述严重后果,与曹家组长期克扣补偿款、拒不履行判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责任完全由被反映方承担。
四、强烈请求各级部门督办
1. 立即督促曹家组及责任人何向阳依法支付迟延履行利息28482.63元,维护法院判决权威;
2. 对曹家组及组长克扣、截留、区别对待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行为立案核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 对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4. 督促基层组织规范征地补偿款管理,杜绝随意克扣、拖延支付、优亲厚友等侵害村民利益行为。
恳请各级领导体恤百姓疾苦,彻查此事,及时挽救苦难家庭,彰显公平正义。
反映人:
毛新联 毛金伟
联系电话:
日期:2026年 月 日
法院判决
致使群众家庭致残致贫的情况反映
呈送:
韶山市纪委监委、韶山乡党委政府、韶山市人民法院、韶山市信访局、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反映人:
毛新联,女,1971年10月8日生,住址:韶山市韶山乡韶润村曹家组4号
毛金伟,男,2002年3月27日生,住址同上
被反映单位及责任人:
韶山市韶山乡韶润村曹家村民组
负责人:何向阳(组长)
一、基本事实
反映人与曹家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1日作出(2017)湘03民终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生效后,曹家组及组长何向阳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无视村民合法权益,长期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应分给反映人的征地补偿款本金51620元。反映人历经近八年持续反映、多次讨要,该组始终推诿扯皮、拖延不付,直至2026年3月31日才勉强付清本金,但对法律明确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28482.63元至今分文不付,继续恶意拖欠。
二、行为性质恶劣,涉嫌违纪违法
1. 曹家组及相关责任人在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对村民区别对待、克扣截留、故意拖延,并非正常分配争议,而是利用管理集体资金职务便利,侵占、扣押群众应得补偿款,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
2. 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职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相关规定,同时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属于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侵害弱势群体行为。
3. 长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严重挑战司法权威,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三、造成严重家庭灾难,后果触目惊心
因曹家组长达近八年非法扣押征地补偿款,反映人家庭长期维权无果、生活无着,承受巨大精神与经济压力。
反映人丈夫本患有精神疾病,在持续刺激与重压下,突发严重脑溢血,经抢救后终身偏瘫、半身不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成重度残疾人,需专人24小时照料。
家中唯一劳动力倒下,经济来源彻底断绝,常年医药费、护理费开支巨大,家庭负债累累、极度贫困,基本生存难以保障,一个家庭因村组干部的拖延克扣行为彻底陷入绝境、濒临破碎。
上述严重后果,与曹家组长期克扣补偿款、拒不履行判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责任完全由被反映方承担。
四、强烈请求各级部门督办
1. 立即督促曹家组及责任人何向阳依法支付迟延履行利息28482.63元,维护法院判决权威;
2. 对曹家组及组长克扣、截留、区别对待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行为立案核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 对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4. 督促基层组织规范征地补偿款管理,杜绝随意克扣、拖延支付、优亲厚友等侵害村民利益行为。
恳请各级领导体恤百姓疾苦,彻查此事,及时挽救苦难家庭,彰显公平正义。
反映人:
毛新联 毛金伟
联系电话:
日期:2026年 4 月 5 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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