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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场监管部门在物业价格违法案件中程序循环、久拖不立案,恳请省级督办

时间:2026-04-02

涉及单位:郴州锦鸿物业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尊敬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郴州市人民政府:

我是郴州市北湖区巨丰中心小区业主刘燕,联系电话:1897573****。现就我小区锦鸿物业长达7年未办理价格备案、涉嫌价格违法一案,向平台实名反映情况。本案证据完整、事实清楚,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部门间程序循环,导致案件长期无法立案推进,业主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恳请省级部门挂牌督办。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小区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物业费依法应执行政府指导价。

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已明确认定:

锦鸿物业在巨丰中心小区长期未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并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郴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办理。

我已向各级部门提交全套法定证据:

1. 不动产权证书(明确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70年产权)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局批复文件

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北湖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材料

5. 北湖区住建局书面回复材料

上述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房屋性质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

二、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程序循环问题

北湖区住建局已书面明确回复:

住建部门无权对房屋性质作出认定,价格违法查处的法定职责属于市场监管部门。

而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在回复中表示:

需商请住建等部门对房屋属性出具认定意见,在相关意见未明确前,暂不予立案。

由此出现客观情况:

1. 住建部门表示无权认定、职责不在本部门

2.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需其他部门认定后方可立案

3. 案件在部门间形成程序循环,长期处于搁置状态

在证据齐全、基层监管部门已作出违法认定的前提下,案件仍无法进入正式立案程序,导致物业价格违法问题持续得不到处理。

三、本人核心诉求

1. 恳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挂牌督办,统筹协调解决部门间程序衔接问题,避免案件再次回流原办理单位导致拖延。

2. 恳请督促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在现有法定证据基础上依法履职,对锦鸿物业多年未备案、违规收费问题及时立案、依法查处。

3. 恳请依法督促物业企业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4. 恳请相关部门将办理进度与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本人。

本人承诺:

以上内容全部属实,所提供证据均为官方真实材料,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恳请平台及上级部门依法督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投诉人:巨丰中心业主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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