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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市场管理局,滥用职权打压初期创业者

时间:2026-04-02

涉及单位:汨罗市市场管理局,市纪委综合治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尊敬的《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组领导

借此机会先让我对督办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上次投诉的法院制执行不力和社保相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按他们的口气要落实下来真的难于上青天,现在执行款已全额到位,公司全员未买社保这一问题,相关部门也在联系用人单位,等待落实,彰显了领导督办的力度,真的要感谢贵栏目组起到了立杆见影的效果!

现在我要反映的是汨罗市市场管理局某些职员官商勾结打压初期创业者的一件真实案例。

此事已过去四年,但让我一家生活在不公平社会的阴影之中,23至24年曾先后两次在官方网站及书面寄信至省政府领导不知何因杳无音讯。25年向国家信访局网站投诉,已反馈属地相关部门未作任何处理,现在向贵栏目组反映这一极为不公平的事实。

具体事实如下:

我儿子,彭泫,于2022年元月份在岳阳市屈原行政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将一栋旧饲料厂房翻新,按屈原行政区市场管理局主管部门的规定装布局修,共投资30多万元开办一家做干面的小作坊(见附件1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主要销售在屈原,汨罗各乡镇等附近区域。由于我们在质量上把关,薄利多销,在市场上赢得了一定的销售量。这样一来,触及了汨罗市某同行的利益,在六月份某晚零晨3点半,汨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开着一辆私家车不问青红皂白将我们的送货车强行拦截堵住两个小时(见附件2图片)。说我们的厂开在屈原行政区不能在汨罗销售。当时我据理力争,说:汨罗每一个超市都有陈克明的面条,你们怎么不去堵住?由于我们一个没有半点上层社会关系的弱势农民,也不懂得这商业圈内的潜规则,一个刚刚起步的小工厂就这样被强行拦截阻止送货被迫关停。由于儿子多次从事小创业失败,这次也算是有点小小的起步却被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端打压被白关停,痛哭了一个晚上,至使他情绪极度消沉,在家休息了半年,也使我的家庭生活在这不公平社会的阴影当中。

直到第三次在政向国家信访局投诉才反馈到当地政府,市场管理局与我约谈处理说是当时已有人举报我们做湿面来调查执法,其实,当晚我们的送货车哪有什么湿面条,他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说协商处理,两次约谈,我要求见下当时强行拦截我车子当事人都没有到堂,就打印了一份市场管理局答复意见让我签字,答复意见上注明:如若不服,可向汨罗市纪委投诉。尔后我带着市场管理局的答复意见投诉到市纪委综合治理中心,前台接待我的人说要我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才免强接受,但至此杳无音讯。

崇上,汨罗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员滥用职权伙同某些商户,欺行霸市,门不通风,零晨三点多在我送货时段,以我们在屈原加工不能到汨罗销售为由,开着私家车将我送货车强行拦截两个多小时。至使我们与客户订单终断被迫关停而损失30多万,天理何在?尔后约谈处理,竟说有人举报我做了湿面条,那么作为市场管理监督部门在零晨三点多受人举报而公务执法,应该是开执法车全程配戴执法记录仪而执法,说我车上有湿面条证据何在?所以,再次诉请省府领导督办,秉持公正,明察秋毫,将知法犯法者严惩不贷!责令其赔偿损失,维护弱势贫民的合法权益。  此至

谨呈《湘问投诉直通车》官网


彭四清,177****4988

2026年4月2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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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汨罗市场监管 2026-04-13 16:49:07

    彭四清先生,您好!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案件来源及前期调查
    2022年6月14日,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许某实名举报,反映屈原区粒粒康食品厂无证生产销售湿面条,已销售至汨罗市城关部分早餐店,随即指派执法人员周某、涂某核查。
    2022年6月17日10时15分至45分,执法人员依法对汨罗市某早餐店开展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经营者杨某确认其店内湿面条由彭四清配送,能提供进货转账记录、销货清单及面条专用包装袋。经查,涉事湿面条由屈原区粒粒康食品厂(经营者彭泫,系彭四清之子)生产,该厂仅取得生产普通挂面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未取得湿面条(生湿面制品)所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属无证生产;其在汨罗市天都路西湖首府地下车库口南侧(彭泫母亲经营的裁缝店)设立临时中转点,由彭四清负责向城区早餐店配送。
    二、现场执法过程
    完成早餐店调查取证、掌握充分线索后,执法人员于之后某天凌晨前往上述临时中转点开展检查,并非在公共道路拦截车辆。执法人员到达时,通过车窗发现装满湿面条的面包车停在该门面房门口,彭四清从店内走出。执法人员亮证表明身份,询问车辆及车内湿面条归属,彭四清当场确认车辆及货物均为其所有。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出示涉案湿面条的生产经营资质,彭四清全程不予配合,指责执法人员阻碍通行,随后不顾劝阻驾车驶离。
    该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文明执法,不存在暴力执法、拦车两小时,也从未以“屈原区食品不能在汨罗销售”为由执法,投诉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三、案件后续处理
    因涉事工厂属地为屈原管理区,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0日将全部线索及调查情况告知当地市场监管局,几日后收到电话反馈,已责令该厂停止湿面条无证生产。后续,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转办投诉,已与彭四清约谈沟通,出具书面答复并告知其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不存在“执法人员未到场、单方面出具答复”的情况。
    四、不实指控澄清
    1、关于“无湿面条证据、欲加之罪”。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执法前已掌握群众举报、早餐店调查笔录、进货凭证、面条包装袋等多项证据,据此执法合情合理、于法有据;检查完成后才移送属地线索,全部证据足以证实彭四清配送无证湿面条的违法事实。
    2、关于“官商勾结、打压创业者”。本次执法系基于群众举报的正常履职,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不存在任何勾结或恶意打压行为。
    3、关于“30余万元经济损失”。该厂停产系自身无证生产被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所致,与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无因果关系,其赔偿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我局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暂未发现投诉人彭四清所述的违法事实和内容。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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