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壕塘社区六组村民张坤年疯狂扩建 殴打同村村民

时间:2015-07-09

涉及单位:市政府 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

湘乡最牛B的违法建设和最牛B的抗法党政领导

纵容违法人殴打村民砸烂财物惊出冷汗的举报

党中央、囯务院、湖南省委、各级纪委、政法委、城管局、新闻媒体:

我们是湘乡市壕塘的村民,每天是头朝黄土背朝天靠打工维持生活,在违法人无人性的多次猖獗殴打下,至使我们有家不能住。

一、依法维权要有钱送礼才能享受法律面前平等待遇

壕塘社区六组张坤年因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野蛮在规划严控区域内疯狂扩建十层楼房,至今已有十二个多月时间了,该高楼建筑又与相邻二家房屋之间无任何间隙,终日不见阳光,严重影响到我们的通风、彩光排汚。更重要的是我们二家房屋宅地基在违建人的重型机械化及垂打施工中严重受损下沉变形。当时多次向政府的主管行政机关反映,虽然相关部门向违法人下发了责令停建通知书,但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政司法有力措施制止,村民被逼无奈具联名报告手捧宪法及四级政府下发的《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通告》的八个文件逐级走访、网访、邮信长达一年无果。

违法人施工时对楼房基础持力层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导致基础持力层不密实,造成楼房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开裂。另两楼中间回填都是生活垃圾,不密实,排水不畅,下雨后大量雨水浸入地基基础持力层,减少了地基的承载力,也是加剧地基不均匀下降的原因,同时导致环境污染。特别是雨季中的暴雨使粉细砂侵蚀更加严重。根据技术测定, 该房屋。1、基础已有滑动、对整体房屋结构有影响。2、墙体出现挠曲豉闪产生裂缝。 3、墙体出现粉刷脱落, 出现漏雨。该房屋属D级危房, 建议不能住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张坤年应承担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5、恢复原状; 7、赔偿损失。

该违法人猖獗,仗势欺人,摆格有臭钱叫嚣五百万买通市委、市政府、公检法司也要会抗法帮我。在严重威胁我们二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我们二家被逼逐级走访、网访、邮信请求四级政府领导依法制止, 湘乡接到上级领导批示对抗不查处, 至老百姓告状无门。对此,请各级政府解读对违法人下发的停建通知怎么在违法人眼中不如马粪纸!!! 国家的法律政策在湘乡市形同虛设还有什么公信力和执政能力!!!

二、张坤年的刑事犯罪公安不立案还充当帮凶是天下奇闻

张坤年牛B一、可在光天化日的法制社会,当着现场公、检、法干警的面殴打报案人,可用施工挖扒挖烂张宣华家防盗大门及窗户,价置七千多元。殴打至伤张宣华、张卫华住院治疗,不受法律追究。案发准确时间是2014年9月21日、2014年10月11日,(摄影照片、财产损失清单交公安、有公安询问笔录为证)。

违法人牛B二、可在光天化日的法制社会,雇请黑社会地痞大闯龙城药店,扰乱经营秩序而不受法律追究。公安机关接到书面报案可渎职不作为,至今210天如石沉大海。发案报案准确时间是2014年11月29日。(有书面报案书和公安询问笔录为证)。

张坤年牛B三、湘乡原东风广场TCL王牌专卖店创始人是原幸福树电器老板谭立军的,(系张坤年亲舅子)为扶持张坤年,谭立军夫妇,将东风广场TCL王牌专卖店无偿交给张坤年经营,因张坤年,谭立兵夫妇一贯侵吞他人财产的手段,骗取哥哥谭立军几十万的电器而气愤死亡。(谭立军和同行人亲口所说)

张坤年牛B四、张坤年坏事做绝,连亲生母亲的养老金都侵吞;野蛮领取母亲每月1300多元的养老金,只交350元,独吞一千元。1994年骗姐回家建屋,手拿八磅锤子打父母和舅舅,附近村民全知。

张坤年牛B五、可在光天化日的法制社会,仗公安派出所教导员权势,纠集黑社会地痞十多人开大货车多次到望春门桑梅路111号电器店抢劫价置八万多元,准确无误案发时间:第一次是2013年6月13日。第二次是2013年9月13日。公安干警刘广文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参与经济纠风,称当犯罪人的保护伞,都不受法律追究。

张坤年牛B六、违法人经营电器十多来,怎是以黄鼠狼给鸡拜年的骗术(你买的电器不要开发票,迟开一年就可延长一年的保俢期)亊后不予承认,并经常殴打消费者而经常发生斗殴事件。巧取豪夺偷漏国家税款,多次举报至今相关职能部门严重不作为。

张坤年牛B六、张坤年借百货公司拆迁之机,自己放火烧仓库后,敲诈政府赔二百万,在湘乡网上公布。

三、张坤年一家人的违法犯罪是公检法在作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迅速立案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四、我们试问政府和公捡法几大疑问

1、对违法人张坤年违法建筑凭哪条法律不能强制拆除?

2、违法犯罪人张坤年违法行为,1、多次殴打致伤他人,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3、抢劫价置八万多元电器为何不控制, 不依法追究刑事处分? 张坤年至今逍遥法外, 违法人顶风抗法的犯罪行为应该都是公捡法少数人纵容导至的吧?

3、张坤年多次当着警察说,” 我黑白两道都有人,打死你只花钱就可摆平” 难道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吗?

4、政府和察警的职责何在? 良知和职业道德又在哪里, 我们看到的黒心警察给犯罪人趁火打劫, 天地良心何在?

综上所述:,张坤年一家人的道德极坏, 丧尽天良, 惨无人道,是湘乡,人人皆知的,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立案,依法追究张坤年雇黒社会打流人员犯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可是,湘乡公安局对上述犯罪行为定性为家庭纠纷,实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不当,与《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相违背。作为被害人的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的规定,我于2014年6月13日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但检察机关至今尚未作出答复。现特投诉湖南红网,请求法学专家、法学权威人士和广大网友为我作主。 二、如果公安腐败分子及其它警察处理打伤自己情人家的人采取的是抓人。三、公安的腐败分子一贯滥用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力创经济收入.只要哪里乱,就钻到哪里。拿着我们挪税人的钱伤害我们猪狗不如.。为避免群体斗殴流血事件再次发生,跪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责任,把我们反映的问题盯到底,彻底查清,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起严重袒护违法人的暴行事件,直到村民满意才能嬴得党心、民心,维护党的威信,维护人民群众对我国法律的信任!以平民愤!!! 这样的权钱交易官官相护的黑案社会,这无人性的建房卑鄙无耻害人行为,肯定会走上-条冷血,无情的不归路?同时会惊动正义领导及新闻媒体和人民的力量引起社会关注。

1、 违法建设图片

2、市政府认定违法建下发的停工文书和四级政府下发的《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通告》的八个文件

3、违法人致伤受害人照片和法医鉴定书

4、房屋受损照片和危房鉴定

举报人:张宣华夫妇俩

联系电话:18973216581

2 0 1 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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