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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3-15

涉及单位: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投诉人:肖松青, 

被投诉人: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 

投诉事项:

1. 被投诉人在执业许可证已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2026年2月6日)后,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承接业务、违规收费;

2. 被投诉人相关人员冒用律师身份(如“王浩”),虚假宣传可提供代理出庭、保全等法律服务;

3. 被投诉人已收取本人费用共计7600元,却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法律服务。

事实与理由:

本人因与宋丰柱、胡祥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6年3月与被投诉人签订《出庭服务协议》,并向被投诉人支付各类费用共计7600元,被投诉人承诺指派律师为本人代理出庭、办理保全等法律服务。

后本人查询得知,被投诉人已于2026年2月6日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许可证,依法不得再从事任何律师执业活动。被投诉人明知自身已丧失执业资格,仍隐瞒真相承接业务、收取费用,且群内对接人员“王浩”并非该所登记律师,严重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退还本人已支付的7600元费用;

2. 依法对被投诉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规执业、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3. 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证据材料:

1. 《出庭服务协议》1份;

2. 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若干;

3. 对接群聊记录截图若干;

4. 湖南省司法厅吊销被投诉人执业许可证的公示信息1份。

此致

邵阳市司法局

投诉人(签字):肖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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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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