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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公开上温塘组集体财务信息(水源补偿款)已超50天无回复

时间:2026-03-14

涉及单位:常宁市农业农村局,烟洲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标题: 请求公开上温塘组集体财务信息(水源补偿款)已超50天无回复

本人朱先社,常宁市烟洲镇石泉村上温塘组村民。2026年1月20日,我依法提交村务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2010-2025年水源补偿款等集体收入账目,至今已超50天无任何回复。现将申请全文发布,请求舆论监督。

【申请全文】

申请事项:

依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精神,申请对以下集体收入进行“合同-收款-入账-分配”全链条公开:

第一项:水源补偿款(2010-2025年)

需公开:

1. 与石坳岭铅锌矿2010年签订的原始合同

2. 矿山支付每笔款项的财务凭证、银行回单

3. 资金存入的银行账户全称、账号及15年完整银行流水

4. 支取、分配记录及集体决议凭证

特别逻辑反制条款:

若对某年份声称“未收到款项”,须同时公开:

追索证据:向矿山发函的凭证、向镇政府/农业农村局报告的记录、起诉材料

管控证据:中止供水的通知、村民会议记录

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则依法推定款项已被收取但未入账。

第二项:集体林木出售款(约2007年)

需公开:林权证明、村民会议决议、出售合同、收款凭证、银行流水、分配签字记录。

第三项:山石开采补偿款(2015-2019年)

需公开:开采许可或补偿协议、全部收款凭证、银行流水、分配决议及执行记录。

第四项:2025年新签水源补偿款合同

需公开:新合同全文、已履行部分的收款凭证。

法定期限说明: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月内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开。本人申请由常宁市农业农村局于1月21日签收(邮寄凭证齐全),截至3月14日已超50天,农业农村局、镇政府、村委会均无任何回复。该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恳请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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