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2
涉及单位:湖南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4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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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筱婵,是开福区保利北中心的业主。于2025年8月14日与湖南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4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款项15万元。
按合同说明, 90个工作日完工,应该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从国庆节之后处于停工状态,多次催促无果。乙方换不同的人来忽悠,25年12月30号我提出了退款。后经过与业务员及老总谈判签定补充协议,乙方补偿我半年房租,并于2026年2月初完工。由于过年放假期间,我也没再催促,直至孩子开学3月7日联系装修经理,他承诺3月13日定制柜装完。今天3月12号,我去看了,照样没有动工迹象。
诉求一:3月份内必须全部完工。按补充协议补偿三个月的租金,合计6000。按合同补偿2025年12月24日至今每天1‰的违约金。
诉求二:退第三期款6万元。按补充协议补偿三个月的租金合计6000元。按合同补偿2025年12月24日至今每天1%的违约金。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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