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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3-10

涉及单位: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尊敬的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

本人是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吾成律所”)委托人,现就该律所未履行服务承诺、欺诈诱导委托人、设置诱导陷阱套路、恶意推诿等严重违规行为,委托人本来就被陷入经济纠纷中,很无奈,现却趁人之危,不为委托人着想,反而把委托人当“猪崽”宰,收了钱却不办事,严重影响律师界的信誉,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正式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依法介入调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要求退回之前所缴款项,严肃查处该律所的违法违规等行为。

投诉对象: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388786C;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36楼36010室、45楼45013-1室;

一、投诉事实与经过

2025年10月29日,在某平台刷到信吾成律所发布的“专业帮助追执行案回款”广告,宣称可高效推进执行回款。基于自身有被执行人的欠款追偿需求(此前已有合同纠纷法院生效判决书,案件已进入终本程序,被执行人因未如期偿还本人欠款,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添加了广告中预留的该律所员工“杜主任”的微信,咨询相关服务事宜。

“杜主任”详细向我询问了执行金额、被执行人信息及案件具体情况,并要求我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资料供其“核查”。核查后,他告知我该案可由其律所执行团队承接,承诺会为我建立执行团队、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向我发送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截图以获取信任。随后,杜主任提出需收取3000元“成本费用”,声称该费用用于案件建档及材料邮寄出差等费用、财产调查等前期工作,后续会向法院主张由被执行人承担该笔费用,并承诺只需要在群里看案子的进展就可以,并说全国各大城市都有合作律师(委托案在成都),案件通过网上办理,不影响在本地外地,且明确承诺此为一次性费用,涵盖财产调查、案件全程跟进直至追回欠款等所有服务,绝无二次收费,待欠款追回后,仅额外收取总回款金额5%的佣金。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缴款费金额为2000元。我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向对方提供的公司账户转账2000元完成支付,支付凭证及转账记录均已留存。支付完成后,杜主任将我拉入一个所谓专属服务群聊,群内有多名律所助理,群助理要求提交被执行人完整资料、此前案件的执行案号及法院判决书。群助理告知我,律所将组建专案小组分析案件,预计3-5个工作日给出进展,并让我等待进展。

2025年11月3日,“谭总监”通过企业微信向打微信电话,突然推翻“杜主任”此前“无二次收费”的承诺,称需另行支付15580元(8000/案*2=16000元(每个案子8000元,两个案子减免20元))才能继续开展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取证工作,否则案件无法推进,并说这笔钱是可以找被执行人收取的,不需要我承担,只是先垫付。我当即明确拒绝该收费,认为信吾成律所此举属于典型的“套中套”诱导陷阱,通过前期低价承诺诱导付款后,再巧立名目强制加价。因不愿意缴费,经过多次沟通后,“谭总监”提出说半风险,先交5580元,说这笔钱是由被执行人承担,先由我垫付,又说如果没收回款,将这笔款退给我,反正就是软硬兼施,想尽办法让我再次缴费,否则就不做事情,一直拖着。此后,群内助理向我发送几份文档(模版文档,仅改了相关的名称及名字,这些文档在之前本人早已提交法院,完全是重复提交,但其群人员说先提交,其实根本无用),要求我打印后递交至我当地法院执行局。因我知晓案件已终本,遂电话咨询该案对应的执行局,执行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该案属于终本案件,核心需求是提供欠款人新的财产线索,无需重复递交执行文书,反复递交文书属于浪费司法资源。反复诱导开调查令并缴纳费用。并提出与“谭总监”沟通,“谭总监”更是态度强硬必须交费,出具调查令,经过多次沟通,因不愿意缴费,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因案件需要调取被执行人“贵州道乐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信息,本人我与贵州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后,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料才能调取打印,根据贵阳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需提供如下5项材料邮寄给贵阳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取公司章程和股东信息:律师本人邮寄调档所需材料:1、律所介绍信(原件);2、律师本人证件复印件;(律师本人写: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3、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本人写: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4、律师亲笔签署的查询承诺书(后附模版);5、律师实名认证截图;(在支付宝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但与信吾成律所的企业微信群里与其沟通材料邮寄,但是始终都不愿意提供材料邮寄,提出说必须开调查令,但开调查令就要求缴费。因无奈之下,我多次联系“杜主任”,“杜主任”彻底失联,不再回复我任何信息,微信也未拉黑或删除,属于恶意逃避责任。在其办案群里@相关人员都无回应,电话联系信吾成律所的负责人张兴亚,电话无人接听。

二、投诉请求

1.  要求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立即退还本人所缴费2000元;

2.  请求贵部门对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行业惩戒责任,责令其整改并公示结果;

三、附证据材料清单

1. 本人与“杜主任”、服务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因图片较多发邮箱)

2. 2000元缴费支付凭证;

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处理,对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规范、违背服务承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督促被投诉人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投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成本、维权成本等);

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投诉人的不当执业行为进行监管,避免其再次侵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及所提供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法保障我合法权益,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或电话告知我,感谢贵部门的监督与支持!

(备注:因图片比较多,材料发ts@voc.com.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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