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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南县卫生部门对事故经过等具体情况、病例造假调查的不作为

时间:2026-03-10

涉及单位:沂南县卫生局

地区: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

2025年1月20日,老人在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康复按摩过程中去世。7月14日到沂南县卫生局报案,要求对老人去世的经过、救治过程等进行调查,要求出具书面报告。11月24日,现场问询,未进行调查,当天拨打临沂市12345进行投诉,到12月11日未接到任何沟通说明的电话,未见任何回复。12月11日进行电话信访投诉,在2026年2月11日的回复函中仍未对事发经过等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也未对病例造假情况进行答复。2025年8月,向在山东济南的中央巡视组时反映了这个问题,到现在仍未调查清楚。

(给沂南县卫生局信访投诉内容:1.事发后,辛集镇人民医院毫无公立医疗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对此事件丝毫不做任何处理。直到2025年7月14日,我们去沂南县卫健委进行报案处理时之前,一个电话没打给我们,一句问候的话也没有。只有7月14日报案后进行过一次会谈,这也是从1月20日患者去世至现在10个月来的唯一一次双方的接触。

2.按摩治疗医师张某某任性安排按摩时间导致患者正常生活规律被打破,致老人生活紊乱。

单永钦每天10:00-10:30是固定时间的吞咽按摩治疗时间,由于我父亲自己在家生活时,每天起来的都比较晚,故在医院我们都是在九点左右才安排我父亲起来吃饭,整理好,九点半之后下楼,能进行治疗就治疗,不能治疗就直接去等着做10点固定时间的吞咽按摩。

因临近年底,张某某按摩的患者一些已经出院,为方便自己安排时间,要求我们的按摩时间提前到8点半。1月16日,提前下来做了一次按摩。17日9点多钟下来,张某某正在忙别的,到9点40分才给单永钦按摩,生气的再次强调8:30之后他都有时间要求我们早下来。由于到10:10才结束按摩,影响了固定时间的吞咽按摩,导致治疗的医生来找我们,和我们一块做吞咽按摩的患者也因为晚来挨批,对我们提出了疑义(那次的吞咽按摩到10:15才开始)。1月20日上午9点,医院的康复科孟主任陪着院长来我们的病房查看,说10点有检查,要求我们整理房间。我拖地、整理好床铺桌子等,9:27从房间出来到一楼按摩室而去。张某某已经病房催促我们下去,由于走的不同通道双方未碰面。

这种时间的任意变换短期内打乱了老人的生活节奏,肯定会给患者带来生理、心理的不适。

3、医院培训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理不当,安全意识薄弱。

医院管理存在漏洞,整个十一期间,只有一次量血压、测体温等常规检测,平时也几乎没有,从2025年1月16-20日,这几天一次也没有。

2025年1月20日9:32分,单永钦来到按摩治疗室躺好后,按摩师张某某到来笑着说上病房找我们,没想到我们下来了。接着就开始了按摩,直到九点四十多,再次从侧身到平躺时,才发现异常,患者已经没有了鼻息。在变为平躺过程中,患者一直闭着眼没有任何的面部表情,感觉手臂也是软软的,连手指也没有任何动作(在此期间,张某某一直在进行聊天,疏于对老人情况的观察)。在将老人平躺,发现患者异常后,按摩师张某某还说患者怎么没有呼吸,脸色平静,没有丝毫的紧张之色,还说以前也有呼吸没有的情况。在按摩座位上坐着一会儿觉得不安心,才说给给杨院长打个电话,没人接听,便起来直接去医生办公室。一会儿回来,进门脸上还有笑容,说杨院长一会儿就过来,说以前也有这种呼吸暂停的情况,不用急。患者单永钦不知何时没有了呼吸,而现场按摩师却不能及时的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导致患者死亡这件事上按摩师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而医院在人员的管理培训、安全管理方面同样负有重大的责任。听张某某这样说,这间按摩室的管理人xxx说我来看一下。过来拿手在鼻孔一试,就急了,马上开始按胸急救。一会儿按累了,让张某某接着按胸,自己则去拿来针扎在单永钦的人中,自己继续接着按胸(从这点看,这名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觉悟还是很高的,富有责任心,担当意识安全意识到位)。杨院长来了之后,xxx才喘着粗气让杨院长接着按。再换了一次后,才安排打电话叫急救科前来。(这些事实需要警方介入,固定相关的证据。而警方介入需要一定的依据,需要卫生部门的申请,我从7月14日申请沂南县卫健委医政科对我父亲去世这件事进行调查,到现在仍然未进行、不给我任何答复,导致经费无法介入)。

抢救无果后,上午10点左右(道路交通录像监控显示10:01经过辛集卫生院北500米第一个交通路口),直接安排将患者抬到救护车上,安排前往沂南县人民医院。到近10:20多才到县人民医院。而在救护车出了辛集镇人民医院的路上时,随车医生要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说患者已经没了(该随车医生用我的电话和沂南县人民医院的一个医生通话沟通时也说患者无呼吸、无心跳,已经过世了)。

4、关于送到沂南县人民医院救护的问题。单永钦不知从何时就没有了呼吸,当时的按摩师竟然都没有任何察觉;即使退一步,就算从患者在按摩床上再次被放平时算起,大概在9:45分左右(本人估计,也有可能是9:40左右。这个时间需要警方介入,调取按摩医师张xx和副院长杨xx双方未接通的电话,即可确定具体),到十点左右,从辛集镇人民医院出发,将近10:20左右到达沂南县人民医院,这中间长达35分钟,何况患者早就失去了呼吸,在救护车上随车医生就说人已经不在了。为什么在转运救护之前不和我简单说明沟通一下,明显就是为了推卸医院自己的责任(当天上午十点,上级来医院进行安全检查)。

5、关于救护车的问题。救护车在运送单永钦前往沂南县人民医院过程中,在城外的交通路口,救护车依次排在最右侧直行车道的最后面(前面有四五辆以上的车辆,该处有一个转弯车道,两个直行车道),右面的非机动车道一辆非机动车也没有、一个行人也没有,该救护车也没有采取紧急(借道)无害通过或到达该车道的最前头以最大限度的绿灯通行节省时间。该救护车也存在紧急状态下救护不力的情况。

6.辛集卫生院涉嫌病例、住院、抢救情况造假,歪曲1月20日患者抢救情况,逃避医院方、医生、按摩师等当事人责任。具体情况在上面第三条已经有所提及。而在病例的病程记录中,却直接变更记录为“患者于09:55分预行康复治疗时突然出现呼之不应,有意识丧失,颈动脉搏动消失,考虑呼吸心脏骤停。值班医生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并呼叫其它值班医护前来抢救。”“09:55患者因呼吸心跳骤停抢救过程中转沂南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这完全是歪曲事实,不但是毫无医生的职业道德,侮辱“救死扶伤”这个光辉的职业,更是毫无做人的道德底线,连事实真相都不能如是记录,连众多医生护士患者在场的情况下都这样歪曲事实。本人在1月16-20日在辛集卫生院照顾我父亲,一直没见过来病房的医生护士,只有在20日见到孟主任陪院长来通知我整理病房卫生以备10点上级的检查。却在病程记录上有1月17日、19日杨钊龙、姜雪迎的查房记录(第5页)。所有辛集卫生院的各项造假究竟有多少,还请我们相关的部门认真查实。不是存档的就是真的,也不是有记录的材料就是真的、就是有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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