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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秉言律师事务所违规催收、恶意骚扰本人的投诉举报

时间:2026-03-09

涉及单位:湖南秉言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致: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 长沙市律师协会

被举报单位:湖南秉言律师事务

举报事项:

1. 请求对被举报单位在催收过程中,拒绝出示委托手续及律师执业证、涉嫌违规执业的行为进行调查。

2. 请求对被举报单位在本人明确拒绝后,仍持续使用虚拟号码进行恶意骚扰及言语恐吓的行为进行调查。

3. 请求依法对被举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事实与理由:

本人因与黄石万达小区,天源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尚有未结清的物业费用。近几个月,被举报单位[湖南秉言律师事务所]接受物业公司委托,对本人进行欠款催收。

在催收过程中,该律所工作人员存在以下严重违规及侵权行为:

一、涉嫌违规执业,拒绝出示有效证明

在首次及后续通话中,本人多次要求对方出示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委托书、物业公司的委托合同以及具体经办人的律师执业证号,以核实其身份及代理权限的合法性。然而,该律所工作人员均拒绝提供任何有效证明。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主动表明身份,其行为已涉嫌违规执业,本人甚至有理由怀疑其是否为冒充律师的非法催收团伙。

二、无视本人拒绝,持续恶意骚扰

本人已于2026年1月30日通过短信/电话方式,明确告知对方工作人员:“已收到你们律所多次发送的催收短信以及电话,已造成了骚扰,也告知过你们不用发了,请通过法院正常程序联系。”这表明本人已充分知晓其意图,并严正拒绝其通过电话方式侵扰本人生活。然而,自本人明确拒绝后,该律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持续使用虚拟电话号码(如:021-31543528,023-64298707,0851-88960207等) 拨打本人手机。

三、言语恐吓,主观恶意明显

更为恶劣的是,在2026年3月9日的最后一次通话中,当本人再次要求其停止骚扰时,对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肯定还会一直给你打电话的”,态度蛮横,带有明显的恐吓意味。这不仅是对本人拒绝权的无视,更是对公民生活安宁权的公然践踏。

综上所述,该律所的行为已严重超出正常、文明的催收范畴:

1. 违规执业:拒绝出示委托手续及律师证,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侵犯隐私:其恶意骚扰行为严重干扰了本人及家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侵犯了本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3. 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信息骚扰他人生活安宁,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该律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本应恪守职业道德,却采取上述恶劣手段催收,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恳请贵局/贵会依法查明事实,对该律所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骚扰,并对本人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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