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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和友小龙虾有限公司女工被驱赶

时间:2026-03-08

涉及单位:长沙文和友小龙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我是吴红连,女,身份证号:4325****740512220X,已与长沙文和友小龙虾有限公司,从2018年2月27日起,连续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共工作8年,最后一次2026年2月28日到期,单位以我达退休年龄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求我签订非法的劳务协议,我拒签,就被单位强制赶出单位。现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不补欠缴的社保,不出具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我已就此向天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等待开庭。此前我向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但该大队以工资流水‘个人转账’为由推诿扯皮,拒不受理,涉嫌行政不作为。现向贵机关投诉,请求依法督办天心区人社局履行法定职责,对我的诉求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申请诉求:1. 请求依法介入调查、调解,认定我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请求督促单位依法补缴在职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3. 请求监督天心区人社局依法履职,不得以“个人转账”为由否定劳动关系;

4.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为我开具中止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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