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6
涉及单位:政府、公安、纪委、街道办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
您好!
我们是湖南省耒阳市南外街的商户及周边居民。现怀着万分焦急与无奈的心情,就我区域长期存在的一名精神异常人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问题,向您作紧急反映,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果断、有效地解决这一顽疾,还我们一个安全、安宁的生活经营环境。
具体情况如下:
该名精神异常人员长期在我店(及周边商户)附近区域流窜、驻留,持续实施以下多种违法行为,对周边学生、居民、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且现实的威胁:
1. 危害公共安全与人身安全:频繁无故追打途径此地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导致学生群体普遍感到恐惧,家长忧心忡忡。曾多次殴打我店及周边商户店员,造成人身安全威胁与心理恐慌。
2. 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多次在路边垃圾桶等处纵火,极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周边建筑、车辆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
3. 故意毁坏财物与盗窃:经常无端打砸商户门窗、广告牌、摆放的商品等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多次潜入店铺盗窃饮料、香烟等商品,行为猖獗。
4. 长期扰乱社会秩序:其不可预测的危险行为,使得该区域长期处于紧张氛围中,严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和居民日常生活,破坏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我们已做的努力与面临的困境:
面对如此持续且严重的侵扰,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受害者及周边群众已采取了所有能想到的常规途径寻求解决:
* 多次报警:针对其每一次具体的纵火、殴打、盗窃、打砸行为,我们均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累计已达数十次。
* 寻求社区协调:我们多次向所属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 拨打市民热线: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多次投诉,希望敦促问题解决。
然而,得到的反馈和处理结果令人极度失望和无助。相关方面多以“其监护人不管”、“精神病人处置难”、“职能部门权限有限”等为由,进行简单调解、短暂驱离或记录后便无下文,未能采取任何能够从根本上消除危险、保障长治久安的有效措施。该人员依然逍遥于管控之外,违法行为变本加厉,问题陷入“投诉-暂缓-再发生”的恶性循环。
我们的诉求与呼吁:
该名人员的行为已绝非简单的邻里纠纷或个人困扰,而是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持续性违法乃至犯罪问题。其精神状况不能成为其危害社会、而相关职能部门“没办法”的理由。保护公民免受不法侵害,维护社会基本秩序,是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
1. 立即介入,督办此事:督促耒阳市有关职能部门(公安、综治、民政、卫健、属地政府等)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依法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
2. 采取果断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名危害社会的人员立即采取必要的约束、治疗或监管措施,消除其现实危险性。如其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如需强制医疗,应依法定程序办理。
3. 落实监护责任:严肃查找并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如监护人确实无力或不愿监管,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介入,指定或担任监护人,履行监管与送治义务。
4.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以调代管”、“一放了之”,建立针对此类高风险重点人员的长期、有效的监控、帮扶与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5. 赔偿群众损失:对因其违法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商户和个人,依法协调进行赔偿。
我们商户经营不易,居民求安无过。在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无果后,实属无奈,只能向上级领导发出这封紧急呼吁信。我们坚信在法治社会,没有任何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因其特殊原因而成为“法外之地”。我们迫切期待上级领导能体察民情,主持公道,督促有关部门真正行动起来,用法律和责任的铁腕,终结我们长达多日的恐惧与困扰,恢复我们家园应有的平安与宁静。
我们保留进一步向更高层级、更广范围反映此问题的权利,直至问题得到真正、彻底的解决。
再次恳请领导重视为盼!
此致
敬礼!
反映人: 耒阳市南外街受害商户及周边居民
日期: 2026年3月6日
办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