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3
涉及单位:洪江市电信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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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月6日致电中国电信客服热线10000,明确提出要求取消手机号码上附加的“78元保底消费”业务。1月8日,一名自称中国电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我,并添加了我的微信,表示只要我签署一份协议即可协助取消该保底业务。
出于对该工作人员的信任,我按其要求签署了相关协议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对方。然而,事后我发现,该工作人员并未履行其承诺取消78元保底业务,反而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变更为“0元保底”,并附加了一份长达180个月(即15年)的协议合约期。
这种操作手段极其恶劣,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该工作人员利用消费者对协议内容的不熟悉,表面以“解决问题”为由,实则诱导我签署了一份长期限制性合约,严重违背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个被私自添加的长期合约,直接导致我目前无法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这不仅严重侵害了《电信条例》及《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中赋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更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利用长期协议锁定用户,变相设置携转障碍,完全无视消费者的真实意愿。
此后,我多次拨打中国电信10000客服热线反映情况,同时通过微信向工信部12300申诉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多渠道进行投诉。期间,虽有一名自称怀化电信的工作人员联系过我,但在听完我的诉求后,仅以“向领导汇报”为由敷衍了事,此后便再无下文,至今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深感无奈与愤慨。电信运营商作为公共服务企业,本应以诚信为本,如今却通过“虚假承诺、诱导签约”的手段刁难老百姓,利用信息不对称为消费者设置长期枷锁,实在是令人失望。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责令中国电信立即解除该不合理的长期合约,并开放携号转网权限,同时对其在服务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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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贴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反映的事项,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中国电信洪江市分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您反映的电话号码相关业务是在怀化市区办理,不属于中国电信洪江市分公司业务范围,我局与中国电信洪江市分公司又立即向中国电信怀化分公司进行汇报,并就您当时办理业务相关情况进行核实。3月9日我局会同2家公司到您的居住地洪江市洗马乡中段村就您办理业务情况及相关规定与您进行了当面沟通,并就您提出的携号转网相关业务进行了妥善处理,工作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0745-7732121咨询。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