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3
涉及单位:桃江县人民医院等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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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在废品站路口捡到一些报销资料,对桃江县人民医院曾经的医保报销存在一定的疑惑,下面附图中的医保报销有些不解,这位患者住院2555.68元,住院保内费用以2555元参与报销,那么请问这未能参与报销的0.68元是什么费用?红点标记的自愿购买的一次性注射器1.5元一个等的自费金额又去了哪里?陪人费等又去了哪里?百思不得其解,所以请问领导们,听说桃江县人民医院经受过多次飞检,查过串换医品,查过重复收费,乍就没查保内保外纳入报销的问题呢?医院杨书记曾经是医院2016-2018年的医保分管副院长,更是曾经的卫生局的业务副局长,是否分管过新农合或参与过新农合报销政策制定?听说杨书记对工作要求是非常严谨认真,所以能否请杨书记回复以下问题:
1 这合理合法否?
2 您对违法骗保知情否?
3 若你是知情的,你从哪一年开始对这种贵医院的医保违法行为知情的?
4 如何处置的?
5 又听说贵院2022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了一些这样的违法行为,医保报销本应该公示,请你回贴公示自查结果涉骗保名单好不,小明捡了多份,若对照公示名已经都自查了,那就省得再发贴求证了。
6 请问杨书记,如此报销,你觉得对人民群众公平吗?
7请问杨书记,公道是否大道吗?公平是不是正义?
谢谢领导们,祝领导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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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住院患者实为刘某某,男,时年73岁,城乡低保户,因“心力衰竭”于2016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在桃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2555.68元,其中保外材料费含一次性注射器1支1.5元,5mL一次性注射器2支0.8元等,桃江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将刘某某医疗总费用中的0.68元剔除后按保内费用2555元参与医保报销,报销金额为1525元,在2022年5月的医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桃江县人民医院主动将2012年至2017年数名住院患者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上缴县级财政专户,含刘某某违规报销的239.7元。
非常感谢您所提出的问题,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0737-8884321(医保稽核中心)服务热线予以咨询或反映问题。桃江医保将及时予以解答和解决。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