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4
涉及单位:双峰县金开街道大埠村大西组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双峰县金开街道办事处在“我对《娄底市双峰县法治环境不敢恭维》回复的看法”答复中仍属越俎代庖、老调重弹,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金开街道办事处在媒体中承认我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也履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义务。
我与前夫在大西组同生活了25年,2016年离婚。我耕种了大西组土地25年多,并以此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离婚后我的户口仍在大西组。我现在55岁,不适合农地耕作,没有放弃承包地,也没有交给前夫的再婚妻,承包地没有闲置和荒废,交给儿子耕作符合规定,大西组无权干涉。至于土地收入是否作为我的生活保障,是我和儿子之间的事,大西组和街道不应妄议。 现在农村生活水平提高,一亩三分地的收入微薄,交了社保后所剩无几。靠土地收入作为生活保障只是有关部门的一厢情愿。农民将承包地交人打理外出务工,是弥补生活。我在外务工,相信政府能够理解。认定我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是空挂户,牵强附会,自相矛盾。
双峰县政府未履行法定监督与纠正职责: 自2020年12月26日起,本人多次通过信访等渠道向双峰县政府反映大西组的违法补偿方案问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的事项需经法定程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且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作出的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决定负有审查、纠正的责任。 然而,双峰县政府在接到投诉后,长期未能有效履行该法定职责,未对明显违法的补偿方案进行审查与撤销,而是将投诉事项反复转交街道处理,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
街道和双峰县政府错误引导本人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仲裁,而未正视其自身及上级政府的行政监督责任。
双峰县政府和街道在具体处理贺玉龙诉求中,存在系统性失职、程序违法、包庇基层违法和对抗监督等问题,这才是贺玉龙事件久拖不决的根源。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