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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提醒后仍坚持不合理收费

时间:2026-02-24

涉及单位:祁阳市交通运输局、湘MD11862 廖师傅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2026年2月23日,我在滴滴平台打出租车,从寿安新村到祁阳站进站口,预估价格为24元,含5元节日服务费。

11:52分,湘MD11862廖师傅到达出发点。上车后我发现打表器已开始打表,屏幕显示47元。提醒师傅后师傅首先说价格由滴滴平台计价(实际并不是),在我再次要求打表后师傅重新打表,但故意将车载屏幕的显示内容调到车内监控画面而非价格画面。

司机行驶过程中按滴滴平台导航行驶,实际里程为5.6公里。

12:06到达高铁站后,司机并没有正常打表结费,在我催促结单收费时,司机首先让我下车,拖着不告诉我实际价格,说我下车之后他就从滴滴平台上发价格。我接着问他为什么现在看不到价格,为什么不打表结费,他换了个说法,说打表没打上,平台也没有计费,他现在也不知道多少钱。因为车堵在祁阳站进站口通道,后面车都在等着,我也没办法继续耗着,他就说一口价25元。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打上表,这个价格也在合理范围内,我就同意了。

然而,最终他在滴滴平台收取的价格是30元,其中包含了5元节假日费用,这超过了正常价格范围。

廖师傅不按规定打表计费、收取高昂车费、不提供出租车发票,已经违反规定。在事情瞒不住的时候甚至还继续装傻,不打表结费,坚持不合理收费,真是匪夷所思。

祁阳是我的家乡,今年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却在离乡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实在令人心寒。还请有关单位查明实际情况,按规程进行教育或处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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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祁阳市委网信办 2026-02-28 15:08: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祁阳市交通运输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您在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 年 2 月 27 日,我局工作人员通知湘 MD11862 司机到城市客运执法中队核实相关情况,经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司机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规行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的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现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规定,按照初次违规的处罚基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城客执法中队作出对湘 MD11862 处以二百元罚款,并责定司机停止营运学习教育三天。同时城市客运办要求司机当场写下保证书对司机本人个人信誉考核扣五分。对于出租车违规收费的问题,祁阳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加强执法力度,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乘客利益不受损,祁阳的形象要维护好。
    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全市区出租车、网约车巡查频率,确保执法覆盖面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管,对出租车、网约车从业人员资质加强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确保安全到位,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三、是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协调配合到位。
    在此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祁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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