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1
涉及单位:株洲市新远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作为津枫庭苑小区业主,现实名投诉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 长期、系统性、严重的服务不达标与失职问题,其行为已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多项规定,并因不作为对本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害。核心问题在于:
1、公共安全与基础服务全面瘫痪(如门禁失效、电梯长期停运、消防隐患)。
2、逃避法定的信息公示与质量监督义务(拒不公开收支、记录)。
3、因严重失职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且事后拒不处理(重点:未巡视空置房导致漏水,损坏我家装修)。
本人现提供初步证据,恳请贵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对该公司启动行政调查,责令其限期彻底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监督其赔偿业主损失,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 核心投诉:服务根本性缺失与失职造成财产损失
该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与法规要求的基本义务,服务质量完全失控,对业主生活与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1、公共安全完全失守:
①门禁系统形同虚设:7栋门禁自交付起长期无人值守、闸杆常开,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已发生入室盗窃事件。
②消防管理严重缺失:消防通道被杂物长期堵塞,消防设施无检查维护记录,小区已发生多次火情,隐患极大。
2、核心设施长期瘫痪,影响基本生活:
①电梯长期停运:2024年3月至11月,电梯持续停运达数月,严重影响高层业主出行。
②基础设施无人维护:公共区域照明大量损坏,地下车库长期积水,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
3、环境卫生服务彻底缺失:
①垃圾清运极不及时,垃圾桶周边污水横流、蚊蝇滋生。
②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保洁服务一度完全停滞,由业主自行组织清运垃圾。
4、【重点】因严重失职造成财产损失,且拒不处理:
①失职事实: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常识,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内空置房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的基本责任,以防漏水、安全隐患等问题。
②损害后果:由于该物业公司长期、完全疏于履行对本人楼上空置房的巡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室内漏水。持续渗漏的积水最终导致我家餐厅吊顶严重开裂、脱落,内部装饰及灯具损坏。
③推诿不作为:该损害事实于2024年初发生并立即向物业报告,但其始终以“非其责任”、“联系不上房东”等理由推诿搪塞,至今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也未对损失进行评估或修复。此事件充分证明其服务已不是“瑕疵”,而是根本性的失职与不作为,并已造成实质性财产侵害。
二、 关键质疑:企业涉嫌违反多项法规,逃避监管
该企业不仅在服务上严重缺失,其运营模式也涉嫌违法违规:
1、拒不履行法定的公示公开义务(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
①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收费明细、公共收益收支详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能耗分摊明细等。业主对其资金使用完全无从监督。
2、关键服务过程无档案记录,质量无法验证:
①经业主多次要求,无法提供:电梯、消防、水泵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水箱清洗记录及水质检测报告;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巡查等工作记录。其服务质量处于“黑箱”状态。
3、从业人员资质成疑,可能不符合安全规范:
①未能应业主要求出示保安、消防控制室值班、电工、电梯安全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明,人员配备的合规性与专业性存重大疑问。
证据通过附件提交至邮箱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津枫庭苑小区物业服务相关投诉事项的核查回复函
我街道收到关于津枫庭苑小区物业服务严重不达标、失职及涉嫌违规的实名投诉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项核查小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约谈物业、核实凭证等方式,对投诉反映的 7 类问题逐项开展全面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正式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门禁系统管理问题
经核查,津枫庭苑小区门禁系统设备设施经检测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楼栋大厅门闭合后可自动落锁,人员进出需凭门禁卡通行,设备功能无故障。现场发现 7 栋等楼栋存在部分业主为通行便利,未随手关闭楼栋大厅门的情况,是导致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入的主要原因,并非物业设备管理失职。针对该问题,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加强门禁使用宣传引导,在各楼栋大厅张贴警示提示,并增加安保巡逻频次,对未关闭的楼栋门及时处置,杜绝此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消防管理问题
核查发现,物业公司已建立楼道杂物管理机制,定期在楼道张贴禁止乱堆乱放通知,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清理工作;小区消防设施严格执行月度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均有完整的检查记录、维护台账,检查事项清晰、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整体处于有效可用状态。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强化消防通道常态化管理,加大楼道杂物清理频次,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同时完善消防管理档案,确保消防隐患动态清零。
二、关于核心设施运行及维护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电梯停运问题
经核实,2024 年 4 月下旬,小区因暴雨极端天气导致顶楼电梯机房设备受损,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联系电梯维保公司开展紧急维修,经专业检测,部分核心设备受损严重无法修复,需整体更换。根据《城发津枫庭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五条第 22 项约定,小区质保期外公共维修单件金额 1000 元以下由物业公司承担,1000 元以上需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分摊,本次电梯维修更换费用远超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承担范围,且小区入住率暂未达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启用法定条件。为保障业主基本出行,物业公司主动向其总公司申请专项资金,于 2024 年 6 月启动电梯逐栋维修更换工作,目前所有受损电梯均已维修完毕并正常运行,核查现场未发现电梯停运情况。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电梯日常巡检维护,建立电梯运行异常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向业主公示设备运行及维护情况。
(二)基础设施维护问题
核查确认,小区公共区域照明此前存在个别线路故障导致的灯具损坏问题,物业公司已完成全部故障线路排查、损坏灯具更换,目前公共区域照明均已恢复正常使用;地下车库积水系项目规划设计先天问题,物业公司已向其总公司申请专项改造资金完成积水整改工程,现场勘验无积水现象。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完善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增加停车引导标识,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疏导,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通行顺畅。
三、关于环境卫生服务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垃圾清运及周边管理问题
经核查,物业公司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每日清运制度,保洁人员每日对垃圾桶周边进行清洁打扫,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杀,现场勘验未发现垃圾堆积、污水横流、蚊蝇滋生等问题,垃圾清运及周边管理符合物业服务基本标准。
(二)保洁服务停滞问题
核实了解到,2024 年 6 月至 11 月期间,因物业公司合作的保洁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导致保洁人员服务懈怠,出现保洁服务不到位情况。物业公司发现问题后已第一时间介入处置,督促保洁公司妥善解决员工薪资纠纷,同时临时调配人员保障小区基础保洁服务,目前小区保洁服务已全面恢复正常,保洁频次、清洁标准均符合要求。街道已约谈物业公司及合作保洁公司,要求其严格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保洁服务应急预案,杜绝此类服务停滞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空置房漏水致业主财产损失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空置房巡查责任履行情况
经查阅物业公司服务台账,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对小区未售、未收房空置房产开展不定期巡查,均留存完整的巡查记录、室内情况拍照存档,已履行空置房基本巡查责任。
(二)漏水问题处置及财产损失处理情况
核查确认,投诉人反映的楼上空置房为开发商未售房产,根据权责划分,未售房产的维修养护责任归属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在发现漏水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现场采取止水、排水等应急措施,同时多次主动联系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对接维修事宜,在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自行安排人员完成漏水隐患处置,目前漏水问题已彻底解决。针对投诉人房屋餐厅吊顶开裂脱落、装饰及灯具损坏问题,街道已责令物业公司限期完成受损部位的修复工作,确保恢复原状,相关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物业公司需全程跟进、专人负责,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修复进度。
(三)推诿不作为问题核查
经向投诉人、物业公司双方核实,物业公司在漏水问题发生后始终积极推进处置,不存在以 “非其责任”“联系不上房东” 等理由推诿搪塞的情况,因未售房产权责划分及开发商施工单位对接延迟,导致问题处置存在一定周期,街道已督促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配合物业公司完成投诉人财产损失修复工作。
五、关于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开问题的核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查阅公示档案,物业公司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开法定义务,定期将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收费明细、公共收益收支详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能耗分摊明细等信息,在小区正门显著位置的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完整、更新及时,留存有公示照片、台账等佐证材料。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规范公示形式,丰富公示渠道,除线下宣传栏外,同步在小区业主群、公告栏等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关于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记录问题的核查情况
核查发现,物业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档案体系:电梯执行每月两次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留存有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保人员签字确认凭证;消防、水泵等设备房执行每月定期检查、巡视制度,检查记录要素齐全、可追溯;水箱执行每年两次清洗制度,同步完成水质检测并留存检测报告。上述所有记录均已及时发送至小区业主群,同时留存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备查,服务质量可验证、可追溯,并非投诉反映的 “黑箱状态”。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做到分类清晰、存档完整,方便业主随时查阅。
七、关于从业人员资质问题的核查情况
经查阅物业公司人员资质档案及现场核实,津枫庭苑小区保安、消防控制室值班、电工、电梯安全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均已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及上岗证明,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及物业服务行业标准,相关资质文件由物业公司管理处统一存档管理,业主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管理处查阅核实。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及资质管理,做到人证相符、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岗位能力考核,提升服务专业性。
本次核查结果显示,投诉人反映的部分问题系客观因素、权责划分及业主使用习惯等原因导致,物业公司整体已履行物业服务基本责任及法定义务,但在服务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沟通及时性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街道将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