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6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雨花区司法局,长沙律师协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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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月31日于闲鱼看到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的广告,宣称“3-7天解决纠纷,不用你出面”,对接的“黎顾问”也口头承诺3-7日内能协调解决我的演唱会门票交易纠纷。诱导投诉人缴费,签相关协议,缴纳了600元前期服务费。
结果7天过去,所谓的“调解专员”仅来电告知调解彻底失败,当我要求退还600元服务费时,律所直接拒绝退款!
一、这家律所的违规实锤
1. 无资质人员冒充律师:和我对接的“黎顾问”根本不是律师,只是销售人员;合同里也没有任何具体承办律师的姓名、执业证号,全程用“律师团队”“专员”来掩盖真相,完全违反《律师法》“实名承办”的硬性规定。
2. 虚假承诺诱导签约:广告和“黎顾问”都承诺“3-7天解决”,但合同里却暗藏“不承诺结果”的免责条款,先骗你交钱,再用合同甩锅,和网上大量受害者的遭遇如出一辙。
3. 收费违法且暗藏霸王条款:合同约定“协调成功后收标的额65%”,远超国家规定的18%风险代理上限,属于违法收费;退费条款更离谱,无论何种情况中断委托都只退10%,完全是霸王条款。
4. 服务未完成拒不退费:调解彻底失败,未提供任何有效服务,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还600元前期费,恶意侵占消费者财产。
二、我的诉求
1. 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立即全额退还本人600元服务费;
2. 雨花区司法局、湖南省律协等监管部门对该律所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无资质人员执业等行为进行查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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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建议您将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邮寄长沙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国际广场B座23层。关于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费事宜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