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6
涉及单位:卢阳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失业无收入,父亲二级线疾精神疾病,母亲中风偏瘫,靠捡垃圾过日子。家里老房子因政府评卫生城市被拆除,现只是放置移动集装箱在自家宅基地放点摆地摊的东西却要被有关部门拆除,请有关部门调查本人家庭的困难,是否达到困难户,是否可以入低保,是否可以得到救助,是否可以给这个特殊家庭特殊的照顾不拆除移动集装箱,望有关部门真实的调查清楚这个特殊家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您好:
收悉诉求后,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朱某福主要诉求
汝城县卢阳镇锦堂村村民朱某福反映,本人失业无收入,父亲二级线疾精神疾病,母亲中风偏瘫,靠捡垃圾过日子,是否符合低保标准、是否达到困难户标准, 不拆除移动集装箱一事请求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其父亲朱某中,精神二级残疾,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月,享受失地农民保险414.2元/月。其母亲谢某英,女,2020年因中风住院治疗,目前,已康复生活能够自理,享受失地农民保险414.2元/月,享受精障监护每年2200元。本人朱某福,男,44岁,2023年以来在开餐饮店,2025年8月该转让后一直在摆摊并有仓库出租,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小汽车一辆。其妻子胡某红,44岁,在县内务工,月工资3000元左右。其女儿朱某静,17岁在职业学校就读。
朱某中育一子一女,女儿嫁在湖南省衡阳市,与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住房结构为砖混3层约200㎡左右。
三、处理建议
朱某中精神二级残疾,经药物治疗后无重病生活可以自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家庭无重病情况,无较大的支出,经家庭经济核算,家庭收入超过民政保障最低标准,不符合纳入低保的条件。卢阳镇民政办及时将结果当面对朱某福进行了说明,本人也很理解。
其父母均享受失地农业保险两人共828.4元/月;其妻子在县内务工;朱某福本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一本、小汽车一辆,并拥有一仓库进行出租,租金收入稳定,经卢阳镇乡村振兴办研究分析,朱某福户不符合纳入困难户标准。
关于不拆除移动集装箱一事,因放集装箱的位置与邻居有土地矛盾纠纷,镇村干部多次调解,(矛盾双方为堂兄弟关系,因双方存在矛盾,导致双方在各个信访投诉平台相互投诉。)双方在该土地权属不能达成一致,且其本人无县有关部门签署的相应批准放置手续,故该集装箱为违规建筑,县城管局、打非治违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
特此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家乡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