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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先忧事务所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

时间:2026-02-03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在咸鱼上看到湖南先忧事务所投放的“借钱不还,让他主动找你还,你不用出面”的广告,打着“给欠款人施压协调,让欠款人还款,快的话备案后的3-7天,最晚十五个工作日只内会有个结果,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的”的旗号,诱导投诉人缴费,签约相关协议,成本费用是600元,包括拟定律师函,律师函审核,派遣调解专员进行调解,以及法务团队的跟进。我于2026年1月8号支付了600元,签约合同后,对方只委派了调解专员进行跟进,调解没有一点效果,还要求我继续缴纳4000元,说要帮我起诉。被投诉人存在涉嫌“虚假宣传,引人误导”的行为。

基于此投诉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60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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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6-02-26 17:49:19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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