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9
涉及单位:市住建局、新区市场监管局、望岳街道万秀社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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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费和车位管理费重复收费。在小区管理方面,管理人员为同一批人员,监控系统、水电费缴纳为同一套系统,但收取费用过程中却拆开为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
2、非正常手段收取车位管理费。本小区车位无产权,开发商所建地下车库未提供建设税票,且有偷税之举。如果没有,地下车库应该为业主所有,但未得到所有业主同意自行经营使用权。我们不知情情况下,购买使用权后就要求交纳车位管理费。依据理由仅是“车位实际交付或视为交付之日”,而我们并没有实际收到车位正常使用的通知和车位验收单;也没有正式与签订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合同;另外,在我们未曾正式使用情况下就向我们征收标准车位管理费,且不与沟通商量。
3、非法占有车位使用权收取费用。我家共两个车位,被物业不正当收取费用,一是在未经我们同意情况下,物业收取外来私有车辆占有本人车位的使用权所交费用;二是本人两辆车在购买车位使用权后,进出地下车库仍要求交费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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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接到工单以后立马联系了开发商及物业了解情况,经核实,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相关条款在买房时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有相关约定,因无法了解到您实际的情况,可联系越秀物业0731-89699321和万秀社区0731-8864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