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1-27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26年1月24日,我联系到他们律所想委托一例经济纠纷案件,对方告知我得先付500元的费用(用于咨询、联系欠款人、发送律师函等服务),支付之后律所工作人员拉了群,在群里说预约了一名胜诉率最高的的龚主任,误导我以为龚主任就是我的代理律师,随后这名龚龚主任发送了律师函给欠款人,但未有回复,时隔一小时左右,龚主任微信通话联系我,说对方欠款人不理会没有还款意愿,需要尽快进入诉讼阶段,争取尽早把欠款拿回来,在通话中说到诉讼阶段需要缴费3000元,但这个费用后期是可以让欠款人支付,我需要先垫付。在1月26日18:36分支付了3000元的费用,晚上我的到了欠款人的实时消息,在群里告知了他们,没有一人回复,隔天依然没有工作人员联系我,向打咨询有没有新进展,我产生质疑 询问并向工作人员索要他们的律师证和代理律师的证件,对方推诿不愿给,在强烈要求下,出示了法人的律师证,我拒绝执意要代理律师的证件,他们拿不出相关证件,我提出了申请退款,对方拒绝退款,交接了一名专业售后人员,售后人员告知我法人就是我的代理律师,但我前期不能和代理律师亲自对接,只能和助理交流,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既然律所接受了委托,我有权益见自己的律师,售后人员说我目前所缴纳的费用不够律师来见我。

我想问什么律所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凭什么委托人不能联系自己的律师,因为金额小被员工说不够见律师,而是把案子教给这些法律顾问来完成?钱一分不退,事也没做就想全吞了,不合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雨花区司法局 2026-02-12 14:58:30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建议您将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邮寄长沙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国际广场B座23层。关于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费事宜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0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