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5
涉及单位:隆回县教育局,隆回县第一中学,隆回县第二中学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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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一中26年1月份向高三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壹仟元】;隆回二中在25年9月份向高三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壹仟元】,在26年1月份向高三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壹仟元】。总涉及金额【五百万元左右】。
附:想与部分领导,老师不合理发言行为谈话:
那些乱说话的领导老师,你们以服务之名,行敛财之实 ,不可置否。
1.用“高尚的概念”去包裹自己为了收钱的目的。(如将“劳动”、“大局”、“代价”这些词反复用于为私利辩护,却忘了教育大局应该为了促进公平与质量)
2.作为教育者,遗忘自己的伦理责任和担当,遗忘了社会,教育的进步性往往是由一个个渺小的个体推动的。
3.作为一名教育者,一名教师,你可以坚持向学生传递“收费合理”的观念吗?一名中层领导,你可以在内部会议上对不当收费提出一次质疑吗?这都是进步,可你逃避。
4.你说我不做,别人终会做,那你将如何教育你的孩子,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去树立榜样,做好自己的呢?是让他们也在未来为了生存放弃追求尊严,原则和意义吗?难道在妥协中你感觉不到自我鄙夷吗?
5.你说我只做好份内的事,那些东西我管不着。
集体的社会联系中,这难道不是一种自我蒙蔽吗?难道不是放弃了作为知识分子的批判性吗?等等所有,都是为了自己在心里面找寻一种”合理”的借口罢了。
最后,没必要来批判我,你也无法批判我,所有针对此的批判都只是“潜规则的美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本性如何,走出来,走向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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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有关情况现正在调查核实中。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隆回县教育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