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5
涉及单位:湖南省林业局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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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文印设备采购第一名中标(成交)金额为45万元,并同步公告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均接近采购预算价),其中2家报价为742500元,仅比预算价低20元。2026年1月21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公布第二名中标(中标金额为723450元,占预算价742520元的97.43%)。公告显示,更正中标结果的原因是“因本项目在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期内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据了解,该项目第一名和第二名所投文印设备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产品,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均能响应。面对同一品牌功能一致的产品,为什么湖南省林业局在时隔一个月之后作出“买高不买低”的决定?是因为“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是因为“不浪费财政预算资金”?是因为原中标人跟省林业局不熟,是打鸟中标的?“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这质疑的供应商是何方人士, 是否为招标前对接技术参数的供应商?这一连串的问题令人深思,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启动对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文印设备采购项目审查调查,核查该项目采购是否属于暗箱操作、明招暗定、未招先定现象,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调查之一:量身定制技术参数问题。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所投品牌是不是只有2个品牌(这2个品牌实际上为同一进口品牌在国内生产贴牌的2家公司),为什么投标人中没有投其他品牌的?(即使有也是不求高分只图高价的陪标人)《谈判文件》锁定的“打印方式:全彩色,油性颜料油墨”“连续打印速度:A4单双面同速:≥140面/分钟,A3单双面同速:≥70面/分钟”技术参数能同时满足是不是只有这“唯二”品牌?该项目是否存在量身定制产品技术参数?是哪一家供应商提前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参数的,这些参数是怎么写入采购谈判文件中去的?是否能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不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调查之二:串标围标问题。变更后的中标人是不是前期与采购人对接并提供技术参数的供应商,是不是本次质疑的供应商(或授意安排同伙投标人)不服气自己的标被抢?是不是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为质疑人撑腰和支招?仅比预算总价低20元的“自杀式”报价“陪标”及异常差异“抱团式”报价“竞标”的供应商是不是“一伙的”,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如果调查属实,是不是属于串通投标和围标问题?
调查之三:原中标人有效响应问题。原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是不是没有经过谈判小组认真审查?如果谈判小组认为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什么通知其参与最后报价?能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是不是证明谈判小组已经认定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即使质疑的供应商质疑其“价格严重偏离”,但开标现场谈判小组是否认定其“异常报价”问题,是否通知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要求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总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为由,变更中标(成交)结果的做法是不合规也不合理的。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既然谈判小组认定原中标人是有效响应,那就不能随意变更结果废除低价让高价中标。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32.2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建议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于该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提请省林业局纪检监督机构依规依程序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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