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8
涉及单位:长沙市口腔医院、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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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陆仁霞,是一名普通患者,因牙痛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经历了一场长达数月的痛苦诊疗。医院涉嫌虚构项目、违规操作,造成我永久性伤害。更令人失望的是,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调查中回避核心问题,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我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一、 核心事实:从涉嫌虚构收费到明确医疗伤害
1. 涉嫌虚构治疗项目:“5根牙管”被按“6根”收费
2025年4月22日,该院罗丹医生为我的15、16号牙进行“根管再治疗”,收费单据按“6根根管” 计费。然而,2025年10月29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CT影像报告作为第三方铁证,显示我的这两颗牙实际只有 5根根管。这直接涉嫌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收费。
2. 病历记录矛盾重重,诊疗真实性存疑
“穿越”的病历:2025年5月19日,罗丹医生补写的病历中,竟将右上牙(编号15、16)错误记录为左下牙(编号45、46),暴露病历书写极不严肃。
“密室清扫”的记录:同一份病历记录为16号牙“疏通清理根管”,却完全遗漏“去除暂封物”这一必需步骤。5月24日湖南省人民医院CT证实,根管内旧填充物依然大量残留,该记录严重失实。
3. 涉嫌违规操作造成永久性伤害
2025年6月16日,在牙齿疼痛未消、我明确主诉的情况下,该院苏志坚医生未进行关键检查、未明确告知风险及获取同意(事后苏医生称是接医务科指令),即以“上药”为名,对我的牙齿实施不可逆的“根管永久填充”。此后,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多次CT确诊,此次操作造成“根管材料严重超填” ,超出根尖约2.5毫米至2.8毫米,形成明确的医疗技术伤害。而该院张睿医生在复查时,却将超填弱化记录为“2.04mm糊剂充填物”,涉嫌刻意缩小过错。
二、 监管疑云:卫健委调查被指程序失当、结论失真
针对以上问题,我于2025年8月10日向长沙市卫健委提交正式《行政申请书》,其中第一条明确要求 “对15、16两颗牙的根管数量(是否为6根根管)进行调查” 。
然而,长沙市卫健委在8月27日出具的《答复》中,对此核心请求避而不答,仅依据医院单方材料便认定“未发现乱收费”,甚至称涉事操作“符合诊疗规范”,完全回避了“未履行告知义务”等核心违规问题。该结论作出时,虽尚未有“5根管”的最终报告,但其未对患者提出的明确疑点进行深入调查,程序存在明显缺陷。此份 《答复》的结论,与后来铁证如山的“5根管”事实形成了根本性矛盾,涉嫌不作为。
三、 我的诉求
这场始于涉嫌过度医疗、历经违规操作、最终因监管调查不力而陷入困境的遭遇,已让我身心俱疲,被湘雅二医院确诊为“焦虑抑郁状态”。在此,我实名恳请
1. 上级部门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介入,彻查长沙市口腔医院涉嫌虚构项目收费、伪造病历、违规操作致人损伤等问题,并复核长沙市卫健委在此次事件中是否存在调查程序不当、结论失实的责任。
2. 责令长沙市口腔医院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就其过错给我造成的永久性身体伤害、后续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3. 恳请媒体监督,推动医疗纠纷在阳光下得到公正解决,维护公民基本健康权。
我承诺对以上陈述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所有病历、影像、收费单据、行政申请凭证及数十小时录音证据均已系统保存,可供查证。
投诉人:陆仁霞
2026年1月18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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