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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雨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办理我司执行案件中消极执行

时间:2026-01-16

涉及单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司嘉松竹意(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系(2025)湘 0111执10384号案件申请人,该案于2025年10月30日由雨花区法院执行立案。11月19日我司拨打执行局电话(073185882061)得知该案承办法官为黄跃华法官,但一直未接通。因黄跃华法官一直未接通电话,我司不知案件查封、冻结、扣押情况,于11月28日向黄法官寄送《情况说明》及《拘留申请书》等材料,邮寄显示于11月29日由法院收发室签收。《情况说明》等材料签收后,黄法官对我司寄送的材料置之不理,未作出任何反馈。

12月2日,我司向黄法官发送短信,希望黄法官告知案件查封、冻结、扣押情况,仍无反馈。12月16日无奈之下再次联系执行局,询问黄法官其他联系方式,但工作人员告知无其它联系方式。这无疑让我司陷入了沟通的绝境。2025年12月19日我司向雨花区法院政治部寄送投诉信,希望法院内部对黄跃华法官消极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并纠正,该投诉信于12月20日由“法院收发室”签收后,我司多次不同时间拨打政治部电话,均未接通。

我司系被执行人侯天赐名下房产的抵押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查封房屋后才能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实现我司合法权益。若因黄跃华法官的消极执行的违法行为,我司无法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导致我司合法权益受损,我司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现该案处于完全停滞状态,我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对案件的执行程序一无所知,合法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雨花区法院执行局作为司法执行的重要部门,本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案件依法高效执行。然而,从黄跃华法官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到执行局对这一违法行为的漠视不管,再到政治部对投诉的置之不理,整个过程充分暴露了雨花区法院执行局存在严重的不作为问题。

望有关部门及领导高度重视该问题,诚挚感谢!

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ts@v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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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6-02-12 15:50:06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询,现回复如下:
    您所提及“雨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办理我司执行案件中消极执行”的问题,经核查,本院在执行(2025)湘0111执10384号案件中,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因该房产设有高额抵押,暂未予以拍卖处置,故本案不存在消极执行的情形。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黄法官18817130104。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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