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本人被拖欠劳动报酬,相关部门未依法处理的情况反映

时间:2026-01-13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唐嘉利,2025年12月22日入职长沙双赢有限传媒公司,工作3.5天后被辞退,公司拖欠643元劳动报酬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持有完整的企业微信打卡截图、工作沟通记录等电子证据,足以形成证据链,却未被相关部门认定劳动关系。

相关部门公示明确:若被公司移出企业微信、钉钉等工作平台,电子截图将被认定为“虚拟证据”不予采信,还要求本人提供电子证据的原件,这种要求给普通劳动者维权设置了明显障碍。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部门公示称不处理欠薪拖薪争议,直接引导本人转向法院诉讼。

劳动争议本应有明确的维权流程,欠薪维权也有对应的处理渠道,若该渠道直接拒绝受理,不仅违背了维权便民的原则,也让劳动者陷入多跑弯路、增加成本的困境。现请求上级部门介入,督促相关部门正视电子证据的效力,依法核查本人提交的证据链,认定劳动关系并协助追讨欠薪,纠正不合理的公示内容,让劳动者的合法维权之路更顺畅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6-01-16 13:19:58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您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不足,工作人员已经为您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补正告知书》,告知您尽快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办理 。
    若您还有相关问题,可致电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273号,联系电话:0731-889999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