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7
涉及单位:茶陵县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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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纳社保,于2025年在湖南省智慧人社App上申请一个灵活就业补贴,今天收到一个电话说是茶陵县人社局的,说我申请不能通过,理由是农村户口不许申请,我给她说我一直是城市户口去年才迁回农村的,为啥我以前城市户口申请一个灵活就业补贴也说不能办,现转回农村户口了又说农村户口不能办。她口口声声说有文件,可我们从没有在APP上看到申请一个灵活就业补贴有户口规定,这明显是政府不作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普通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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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查实了解,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社规〔2023〕22号文第二章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第三点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参照目前实行的《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第一章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第一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残疾人员;
(五)失地农民;
(六)军队退役人员;
(七)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八)烈士家属;
(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十)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第二条:已从事有劳动报酬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已有经营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等)的人员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请关注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后续我们会将政策调整变化进一步宣传,再次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注。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