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5
涉及单位:新宁县纪委监委、新宁县征拆办、新宁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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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相关领导:
您好!我们作为松风亭村村民,特就村医务室建设用地的产权归属问题,向您诚恳反映情况,并寻求澄清。此事关系到近2000名村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希望能得到明确答复。
一、背景说明
2025年12月25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新宁县征拆办征收返回安置地上的违规操作》,指出松风亭村医务室可能被他人侵占。对此,新宁县征拆办于官方回复中明确表示:“大鱼塘开发区信用社项目(松风亭3组拆迁安置地)的1栋90㎡的宅基地是松风亭村医务室的建设用地。”这一回复是基于深入调查的结果,我们表示感谢。
然而,2026年1月4日,有村民就此事向县征拆办当面举报王梅(李文鑫)涉嫌侵占该建设用地。征拆办陈副主任的口头回复与红网官方回复存在不一致之处,这引发了村民的普遍疑惑。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我们特此提出以下疑问,恳请征拆办予以核实。
二、具体疑问(基于事实和官方回复)
根据陈副主任的口头回复,松风亭村医务室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其产权究竟是属于松风亭村集体所有,还是属于他人(如王梅或李文鑫)?红网回复已确认其为村医务室用地,但口头回复似乎指向个人,这让我们对产权归属产生困惑。
陈副主任在口头回复中提到,王梅(李文鑫)房屋被征拆时补偿面积有误,这1栋90㎡的宅基地是额外补全给王梅(李文鑫)的。请问这一说法是否属实?如果属实,我们恳请征拆办提供相关补偿协议或文件依据,以消除村民疑虑。
陈副主任还口头表示,王梅(李文鑫)的征拆协议中写有“此医务室由李文鑫个人出资建设”的条款。请问这一内容是否真实存在?如果属实,我们建议征拆办向村民公示该协议,以体现公开公正原则。
综合以上,村医务室宅基地的产权性质究竟是基于王梅(李文鑫)个人房屋征拆的补偿面积,还是基于李文鑫个人出资建设的权属确认?这关系到村集体资产的保护,我们希望能得到明确界定。
三、诚恳请求
新宁县征拆办的回复是经过调查的,但当面询问时的答复却与之矛盾,这可能导致舆情风险,影响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诚恳请求:
征拆办就上述问题出具正式红头文件,明确产权归属和相关事实依据。
对村民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确保松风亭村医务室用地服务于公共利益。
我们相信征拆办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并期待您的核查与答复。感谢您抽出时间审阅此材料。
此致
敬礼!
松风亭村村民
2026年1月5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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