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30
涉及单位:湖南高新专修学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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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考生,现举报 湖南高新专修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0444882817L)涉嫌无资质开展高等教育招生、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导致我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心违法事实:冒充高校合作站点,进行无资质招生
我于 【2025年4月】计划报名长沙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该机构在其宣传及招生人员沟通中,始终自称是“长沙理工大学正规函授站”。然而,经我本人核实,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于 2023年1月10日 发布官方公告,明确指出与“湖南高新专修学院”终止合作,且该点未在教育厅备案。这意味着,该机构在早已失去合法授权的情况下,长期冒充高校名义进行招生,已构成严重的虚假宣传与无证办学。
二、 本人受害经过:诱导缴费后恶意涨价,态度恶劣
1. 诱导支付预缴学费:在该机构招生老师的承诺下,我于 【2025年4月2日】 支付了 2000元*的所谓“报名服务费”(收款方为:【银翠叶】)。
2. 录取后恶意涨价:在我被录取后,该机构却单方面声称“服务费”需涨至 4000元,且无法提供任何合规的收费依据或明细。
3. 粗暴对待质疑:当我对其收费合理性、资质问题提出质疑时,对方不仅不予解释,反而采取不回应、敷衍推诿,甚至将我从学员群中禁言,完全罔顾消费者知情权与基本尊严。
三、 证据清单(已随本投诉一并附上)
1.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终止合作的官方公告截图。
2. 向该机构支付2000元的转账凭证截图以及发票。
3. 与该机构人员关于费用、资质问题的全部微信/QQ聊天记录截图(含承诺2000元、通知涨价、质疑后被踢、禁言等关键对话)。
4. 该机构以“长沙理工大学函授站”名义进行宣传的材料或沟通记录截图。
四、 我的诉求
该机构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教育招生的公平秩序,并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与精神困扰。我恳请贵单位依法履职,严肃查处:
1. 责令该机构立即全额退还我的2000元费用。
2. 依法对该机构“无资质办学”、“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3. 将查处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我相信贵单位会维护法律尊严与市场公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感谢你们的关注与辛勤工作!
此致
敬礼!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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